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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定区2011年上半年度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1-07-27

发文字号

嘉绿容[2011]7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27

颁发部门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嘉定区2011年上半年度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嘉绿容[2011]74号

2011年7月27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爱卫会: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世博后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根据《2010-2012年上海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按照嘉爱卫会[2011]6号《关于印发〈2010-2012年嘉定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的具体安排,我局与区爱卫会联合于7月13、14日两天组织开展了上半年度嘉定区各街镇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中期实效评估。此次中期评估,共抽查了10个街镇的21个村,占全区总数的13%。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推进情况
  上半年,各街镇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计划安排,通过制定各自辖区的整治行动计划,召开整治行动动员会,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组织市民巡访团开展农村环境问题寻访,落实整改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日常检查考评力度,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
  南翔镇、安亭镇、马陆镇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了保洁从业人员培训,落实了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制,强化了日常检查监督考核,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稳中有升;江桥镇、徐行镇、嘉定工业区通过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评机制,定期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有效促进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华亭镇组织镇级市民寻访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寻访,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各村进行整改,有效促进了农村环境卫生的提高。

  二、存在的不足
  上半年,各街镇在推进开展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从中期评估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城乡环境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市容环境卫生较为薄弱。
  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没有实现全覆盖,村宅环境还呈现脏、乱现象,宅前屋后的乱堆物、乱搭乱建及市容“三乱”等情况还比较突出,特别是一些村宅公共区域如村组的仓库、水泥场等区域乱堆物情况尤为严重。在河道(河浜)内飘浮物、水域岸坡(桥洞)区域暴露垃圾等方面还存在整治盲点。
  2、环卫配套基础设施较为薄弱。
  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垃圾中转房(垃圾桶)破损脏乱,垃圾桶随意设置、缺乏集中清洗保洁(存放)场所,农户垃圾存放桶破损脏乱,室外健身场所等集中活动区域周边废物箱损坏等现象;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公共厕所普遍存在公厕内外环境脏乱、臭味严重、积垢较多,设施损坏等现象,部分街镇农村区域内还存在旱厕、小粪缸等现象。
  3、长效管理措施落实较为薄弱。
  部分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日常环卫保洁服务工作存在保洁作业时间不定时、随意性比较大,垃圾收运不日产日清,长效保洁措施落实较为薄弱,特别是在公厕保洁、垃圾收运、垃圾房(桶)保洁、河道保洁等方面;部分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的环卫配套设施(如公共厕所维护、垃圾桶破损更新)没有建立养护更新的长效机制。

  三、下阶段的整治要求
  1、继续深化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两项整治行动。
  各街镇要进一步加强重视,按照市区两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计划安排,继续深入推进整治行动,针对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2、完善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各街镇要根据《上海市郊区整洁村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导则》等相关标准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和“统筹安排、分级承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机制,对垃圾中转房、垃圾桶、公共厕所等设施设备存在缺损状况要及时更新修缮,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环卫公共设施供给能力。同时,要坚决取缔旱厕和小粪缸。
  3、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保洁服务质量。
  各街镇要按照《上海市新郊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队伍的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保洁员、河道保洁员、垃圾收运员、公厕保洁员的岗位培训,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质量,杜绝各类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户保护农村家园的意识。
  各街镇要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宣传力度,特别注重对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方面的宣传,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贴近百姓,深入人心,积极引导全区广大农民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效形成农户保护农村家园的良好氛围。
  5、进一步完善各类长效管理机制。
  各街镇要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各类长效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坚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不断巩固、提高、扩大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成效。
  6、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普查工作。
  各街镇要按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对各自农村区域开展一次全面普查,主要普查内容包括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农村道路保洁员、河道保洁员、垃圾收运员、公厕保洁员四支队伍的人员配备、运转情况)、农村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公共厕所配置、垃圾中转房配置、垃圾桶配置、农户垃圾存放桶配置等四方面的设施设备数量、完好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运转情况、农村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农村暴露垃圾整治、农村市容“三乱”清除、农村违章搭建)等方面,并于8月12日前将各街镇的自查报告上报区市容环卫管理署环卫管理科,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59913016。我局将在下阶段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中进行抽查。

  各街镇要进一步加强重视,提高认识,按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求,针对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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