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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再注册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11-01

发文字号

苏食药监注[2005]50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11-01

颁发部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全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再注册培训班的通知

苏食药监注[2005]508号

2005年11月1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的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生产企业在《药包材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我省第一批获《药包材注册证》的企业,至2006年6月30日将陆续到期需要再注册,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定于2005年1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药包材再注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药包材再注册申请资料的讲解、答疑;
  (2)药包材再注册申请表及申请电子文件的填报要求及方法;
  (3)药包材再注册现场考核内容、要求的培训。

  二、参加人员
  (1)《药包材注册证》有效期至2006年底的企业,负责药包材注册工作的人员1~2名;
  (2)市局负责药包材监管工作或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1名;
  (3)各有关单位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1~2名。

  三、时间安排
  2005年11月28日报到,11月29日~30日培训2天。

  四、地点
  南京市华江饭店(南京市中山北路178号,火车站、汽车站乘13路到山西路下)。

  五、费用
  (1)培训会务费、食宿费、资料费:1000元/人;
  (2)市局药包材监管人员及核查员费用由省局承担。

  联系人:杨海平 电话:025-83273715

  附件:全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再注册培训班报名回执

  单 位   姓 名   性别   职 务   联系电话   是否住宿
           
           


  注:1.请填写回执后于2005年11月20日前寄我局注册处;
  2.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邮编: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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