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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4-01-10

发文字号

吕食药监械函[2014]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吕梁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1-10

颁发部门

山西省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吕食药监械函[2014]2号

2014年1月10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医疗器械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突出问题,根据市局《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吕食药监办[2013]228号)的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整治具体内容和措施
  (一)整治医疗器械违法生产行为。
  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到期未换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但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存在以上两种情况仍继续生产的企业,要予以严厉查处,坚决杜绝违法生产行为。
  1、省局和市局对相关企业进行督查检查(2014年1月10日-2014年2月25日)。
  2、督促相关企业积极准备、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对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企业,省局将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各县(市、区)局要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坚决杜绝违法生产行为。
  (二)整治医疗器械违法经营行为。
  各县(市、区)局要对所有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装饰性平光角膜接触镜的企业、未经许可以体验方式销售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无《医疗器械注册证》橡胶避孕套及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
  1、对无证或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出坚决予以查处,并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统一进行公告。
  2、检查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2014年3月25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时限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监督检查要全面覆盖,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按时上报有关工作动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各县(市、区)局医疗器械科(股)要于每周四下午16:00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周报表(附件)书面报市局医疗器械科。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各县(市、区)局请于2014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联络人名单上报市局医疗器械科,2014年3月20日前,将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市局医疗器械科。

  联 系 人:高志礼
  联系电话:8229334 13835838470
  电子邮箱:llsyjjqxk@163.com
  传 真:823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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