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吕食药监办[2013]228号
2013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晋食药监办[2013]344号)要求,市局制定了《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食品药品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突出问题,根据《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晋食药监办[2013]344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系统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食品药品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管理痕迹化、监管信息化”,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监督执法,完善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具体部署、研究、指导和推动落实整治任务。
组 长:赵茂维
副组长:刘世民 梁旺清
成 员:刘建军 李晋峰 张双平 刘书旭 李玉昌
赵稚明 李振荣 吕完大 白唯包 李勤则
王飞宇 李香勤 王振国
三、整治范围、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整治范围
餐饮环节的生产经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二)整治内容和任务分工
1、药品生产经营
(1)集中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是否存在购进、使用、销售增重、染色、掺杂、使假、被污染过的中药材和提取过及其他假劣中药饮片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加工药材冒充中药饮片的行为;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买中药饮片的行为。
(2)整治利用大众媒体进行虚假药品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重点:药品广告是否存在夸大功能主治、承诺治疗功效、利用专家、患者、医生等名义进行疗效证明等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
(3)整治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的行为。重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的网站是否存在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的行为;未取得资格证书的网站是否存在擅自发布药品信息和进行药品销售的行为。
责任领导:刘世民、梁旺清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药品安全监管科刘书旭,药品市场监督科李玉昌,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整治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是否存在《医疗器械许可证》到期未换证继续生产行为;是否存在无《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过期生产行为;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行为。
责任领导人:梁旺清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医疗器械监管科赵稚明,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
3、餐饮服务
以学校食堂、医院食堂、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车站周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类产品、肉质品、水产品、外购半成品、凉菜、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以原料购进、餐饮具清洗消毒、添加剂使用、人员健康管理等为重点环节,严厉整治无证及超许可范围经营、掺假掺杂、使用亚硝酸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刘世民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餐饮安全监管科李晋峰,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
4、保健食品
以减肥、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和改善睡眠四类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管理薄弱的生产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区域代理商为重点单位,严厉整治保健食品是否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或其他物质,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中是否标示有与国家批准内容不一致原料,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广告是否符合规定。
责任领导:刘世民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张双平,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
5、查处食品药品大要案件
修订完善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跨省、跨市食品药品大要案件,组织案件督查督办工作。
责任领导:梁旺清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稽查科李振荣,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李香勤,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
6、严查失职渎职
对专项整治工作立项监察,对于未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责成作出书面说明;对于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批评,限时完成;对于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执法监督与行政监察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与案件评查同步推进,加强层级监督。实行行政审批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强化权力制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严肃处理食品药品监管腐败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
责任领导:梁旺清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纪检监察室白唯包,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监察室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周密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具体实施(2014年3月底前)
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防止食品药品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2014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市局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贯穿始终)
专项整治期间,市局派出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巡查指导。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要限期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一把手负总责,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好各方力量,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及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都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于2014年1月5日前报市局办公室。要依据各自工作方案,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时限要求,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整治力度要显著加大,监督检查要全面覆盖,及时查处大要案件,公开曝光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食品药品涉及群众利益方面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靠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从根本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两节”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正值元旦、春节,食品药品消费集中,也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各县(市、区)局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两节”市场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突出节日消费品种和重点单位,严密排查风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同时,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严格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问题。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局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整治期间,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联络员名单(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于2014年1月2日17:00前报市局办公室。各单位务必于每周四下午16:00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盖公章后报市局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整改措施。要注重报告质量,言简意赅,体现工作亮点。
联 系 人:兰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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