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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琼继教办函〔2020〕316 号
指导原则
海南省
现行有效
/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体外膜肺
诊疗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体外膜肺诊疗新进展学习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0-114号】于2020年12月中旬在三亚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18日在海南省三亚市维也纳酒店(三亚湾店)报到(地址: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街113号),12月19日-20日在三亚中心医院科教楼一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急危重症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宋青教授、王海燕副主任医师,海南省人民医院谢晓红主任医师,海口市人民医院李景辉主任医师,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王小智主任医师,三亚中心医院林森主任医师,三亚市人民医院戴喜明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体外膜肺的基础结构了解 ;
(二)急危重症患者血管活性药物的选择;
(三)体外膜肺的管路连接与预冲;
(四)体外膜肺的肠外营养支持;
(五)体外膜肺的选择时机与应用;
(六)体外膜肺的感染控制;
(七)体外膜肺的护理细节;
(八)体外膜肺的运行参数调整;
(九)体外膜肺期间呼吸机的设置;
(十)体外膜肺的撤离;
(十一)体外膜肺的治疗模式选择;
(十二)体外膜肺的流量监测。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4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15日前将《“体外膜肺诊疗新进展学习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科教科吴丽君老师,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午餐,联系电话:18907601928。
附件:“体外膜肺诊疗新进展学习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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