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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琼继教办函〔2021〕78 号
指导原则
海南省
现行有效
/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超声新技术临床应用学习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21-171号】于2020年8月中旬在儋州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西部中心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海南分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8月27日14:00-18:00在儋州维也纳国际酒店报到(地址:儋州鼎尚广场店,那大镇伏波东路近蓝洋路口),儋州本地学员于8月28日08:00会议现场报到(地址:海南西部中心医院综合楼一楼会议大厅);8月28日-29日在医院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参加培训(地址:海南省儋州市省那大镇伏波东路2号)。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超声及相关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刘广健教授,中南大学湘雅第二人民医院牛诚诚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景香香教授,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任秀昀教授,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瑞霞教授、黄利教授、符川副主任医师,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黄盱宁教授、王乐华教授,海口市人民医院莫泽来教授以及海南西部中心医院方锋凯主任等。
五、培训内容
(一)授课内容:高频超声造影诊断结直肠癌微小肝转移瘤、甲状腺超声造影检查、产前超声心动图诊断胎儿心脏圆锥动脉干畸形、先天性小肠闭锁的超声诊断、孕晚期超声监测胎儿大脑中动脉血流、肝胆疾病的超声造影检查、经阴道四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超声造影检查颈部血管、超声造影评价乳腺病变良恶性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免费,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回单位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4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考试试题、学员花名册(加附电子版)、日程安排、会场照片、学员培训费的发票复印件及《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等相关资料报省卫健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8月23日前将《“超声新技术临床应用学习班”报名回执》内容发送至邮箱或电话告知海南西部中心医院符凤妹,联系电话:186-8955-3685,邮箱:690882256@qq.com。
附件:“超声新技术临床应用学习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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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继教办函【2021】7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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