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印发《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5-01-21
闽人口发[2005]10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福建省
现行有效
2005-01-21
福建省其他机构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印发《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人口发[2005]10号)
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好全年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ОО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第一年。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任务,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为载体,以机制建设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支撑体系建设为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综合改革力度,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十五”人口计划的实现,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五”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积极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继续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各级计生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确保圆满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五”期间的各项任务。
二、深化综合改革,狠抓机制创新,确保人口计生事业持之以恒健康发展 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着重抓好十大机制建设:一是依法管理机制;二是村(居)民自治机制;三是优质服务机制;四是政策推动机制;五是综合治理机制;六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七是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八是村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用人机制;九是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十是责任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十大机制,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认真抓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制定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发展目标 完成市、县两级计生委(局)的更名工作,扩大相关职能,争取增加编制,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实现工作重心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优化人口结构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转变。
加强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工作。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研究低生育水平条件下的人口发展规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进程,研究计生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方面所产生的综合效益,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提前三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系。
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计划,为“十一五”计划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搞准人口基础数据,研究并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阶段性目标及相应的考核评估方法,研究制定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发展目标。加强统计调查分析工作,每季度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分析,并对当前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查,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召开“人口发展战略与海峡西岸经济建设研讨会”。二月份对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进行招标,6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年底前进行评审。继续推动区域性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对各设区的市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四、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严格执行个人申报、村民评议、入户调查、逐级审核、三榜公示、省市复查、群众监督、确认回访的资格确认程序。实行调查登记质量追踪和各级人口计生委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调查登记和资格确认过程的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奖励扶助对象个人档案和数据库,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透明、准确、公平、公正,杜绝在资格确认中违规违纪、玩忽职守、马虎草率的行为;完善资金管理(财政部门为主)、资格确认(计生部门为主)、资金发放(金融部门为主)、社会监督(监察、审计部门为主)“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党政领导牵头、机关部门参与的组织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对奖励扶助工作的领导。
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社会抚养费纳入财政预算后,财政相应增加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免费服务、兑现法定奖励优惠政策和落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待遇及所需工作经费。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实行农村低保、造福工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社会救助等工作中,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整合已经在计划生育“三结合”、扶贫开发与计生相结合、“幸福工程”、“关爱女孩行动”等项目和活动中实行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形成统一规范的利益导向和政策推动运作体系。
五、深化宣传教育,把“关爱女孩行动”引向深入,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良好社会风尚,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组织好国家、省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第二轮评选表彰工作。
加强对全省“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把“关爱女孩行动”作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延伸和拓展,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召开全省关爱女孩行动座谈会,动员和组织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形成大宣传、大联合的氛围,全面实施“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项工程,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按照《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和国家十一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拐卖、溺弃女婴行为的打击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手术和相关专用设备、药品的管理。
六、创新思路和方法,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评估体系,改进评估方法,推动各地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优质服务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要求,分国家、省、市三个层次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创建活动。巩固提高一、二批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创建成果,并做好第三批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评估、验收和表彰工作。
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为契机,继续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站(所)和“晋级创先”活动。按照“四优一满意”要求,制定中心乡镇计生服务所建设标准和发展规划。以每年100个的速度,力争在三年内建成300个规范的中心服务所,形成以省计划生育科研所为龙头,市、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中心,乡镇中心计生服务所为纽带,一般乡镇计生服务所为基础的四级技术服务网络。
七、坚持依法行政,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地方条例,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强化对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和对群众的宣传普及,完善依法行政程序和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宁波会议精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要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流出地应做好人员流出前的政策教育、协议签订、出具婚育证明等工作。流入地要抓好房屋出租户的管理,认真把好办证、租房、用工等三个环节,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充分利用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信息沟通,运用现代化的手段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改革城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办法,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的作用,通过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抚养费及时征收到位。对有缴款能力拒不缴纳,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缴纳的,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决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落实“一把手”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重信重访、越级上访和信访老户的工作,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八、夯实基础,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合格村协会和一流村协会活动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组织“三位一体”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体系。重视和支持计生协会的工作。继续深化“双创”活动,加强乡镇、村(居)计生协会和协会小组的建设,完善政策,创造环境,推进改革,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持之以恒地抓好强基固本工作,努力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组和社区。在农村,建立起“村两委负总责,会员当骨干,家庭为中心,村(居)民做主人”的村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在城市,建立“属地管理,条条负责,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模式。
全面推行村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机制。抓住省委决定“每个村要有一名以上由财政给予专项定补的计生管理员”的契机,继续推广漳浦、邵武、鲤城等地的成功经验,严格按照宣传发动、竞聘考试、择优录用、签订合同、岗前培训、建立制度、定期考核、期满续聘等八个步骤,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竞聘上岗,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使真正优秀而又热心计生事业的人才走上计生管理员的岗位。
抓好乡镇计生系统公务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十月底前由各设区的市计生委完成对乡镇(街道)计生系统公务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年底前,省人口计生委对全省2004年以来培训计生公务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积极做好“计生技术大专学历班”的组织开办工作。分期分批举办医学综合科的考前辅导班,并委托各地依托本地学校组织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考前辅导。
九、加快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坚持以信息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以国家立项为有利契机,制订《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网络建设为基础,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初步建立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工作方式、管理方式和决策方式的优化。
加快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为核心的应用系统建设,对县以上微机操作人员进行新软件推广应用的培训。县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要在2005年底前依托省政务信息网全部实现互联互通。省和各设区的市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中心。加快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工作预测和分析等系统的建设。加强与统计、 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促进网络信息共享。
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电子政务,继续完善“三网一库”建设。完善委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化,及时反映广大群众关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社情民意反馈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认真落实《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兑现三方责任奖惩 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警机制,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估办法,推动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做到“三抓三到位”,即:抓战略研究、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相关部门责任,促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督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严格兑现目标责任奖惩,对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分类进行表彰,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一、大力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计生系统队伍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认真组织省人口计生委机关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作风保证。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民主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继续开展全系统计生部门机关干部驻乡蹲点工作。坚持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和生育中的实际困难,满足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多方面需求。
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继续抓好行风评议工作,加强乡镇计生办文明窗口建设,开展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三假三乱”问题。认真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的十项规定,继续保持和发扬计生系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传统,以“滴水穿石”和“铁棒磨成针”的恒心和毅力,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提供优质服务;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用良好的政风和行风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
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组织活动,努力在全系统营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制度和氛围,不断更新观念、丰富知识、增强能力、提高素质,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解决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和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求上进、有作为的进取意识,形成争上游、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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