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3-11
沪卫计医政[2016]010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上海市
现行有效
2016-03-11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的通知》 (沪卫计办医[2017]012号),取消此文件中“上海市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5版)”中“角膜移植技术”。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卫计医政[2016]010号
2016年3月11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各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要求,为保障本市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工作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和本市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
(二)已开展《通知》中《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和《上海市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5版)》(见附件2)在列医疗技术,且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或我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的医疗机构,应向核发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表》(见附件3)。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原已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应诊疗科目下办理登记的医疗机构无需再次办理。
(三)拟开展《通知》中《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和《上海市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5版)》在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我委下发的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经自我对照评估符合规定条件并由具备临床应用能力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相关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出具临床应用能力评估报告后,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备案。医疗机构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即由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后,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关医疗技术。
(四)本市首次开展(未纳入国家和上海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0号,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要求进行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完成临床研究后且条件成熟的,可按照开展国家和上海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在列医疗技术方式,实施备案管理后进入临床应用。
(五)我委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本市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清单进行调整并制定(修订)相应医疗技术管理规范。
二、关于医疗机构技术管理工作
(一)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取消第三类、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按照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做好医师手术授权和动态管理工作。
(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对照评估,医疗机构基本条件、人员条件、技术管理等不符合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的,不得开展相应技术。
(三)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管理。与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辅助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或者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技术,应立即停止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取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
(四)医疗机构应当自备案手续完成之日起,每年2月底前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报告上一年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三、关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一)医疗机构办理完成备案手续,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通过本市卫生监督综合应用平台将备案医疗机构同步上报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托各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进行质控管理。
(二)各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开展国家卫生计生委《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和《上海市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5版)》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工作。各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接备案医疗机构信息后应立即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技术管理档案,并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向医疗机构和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反馈质控结果,质控结果作为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参考依据。
(三)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监管。各办医主体要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要加大对未进行备案、开展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备案后但未按照技术管理规范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医疗机构未进行备案或开展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医疗机构备案后,医师未按照技术管理规范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四)我委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定期抽查评估制度。经评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禁止开展相关医疗技术。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35 54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5
-
2026-09-05
-
2026-09-05
-
摩熵咨询 20 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9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关于本市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的通知
2018-11-21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公布上海市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2018-11-20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医药专门人才计划项目验收合格名单的通知
2018-11-16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
2018-11-15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产前诊断技术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18-11-13
-
关于试点开展家庭医生网上签约服务的通知
2018-11-13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医药文化建设类项目验收合格名单的通知
2018-11-09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协同创新集群立项名单的通知
2018-11-06
-
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8-11-06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充实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18-11-05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民间中医特色技术评价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2018-11-01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公布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2020年)立项名单的通知
2018-10-22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确定2018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区属)单位的通知
2018-10-18
-
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8-10-18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十大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选活动的通知
2018-10-16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07-24
-
关于开展传染病中医药防治能力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6
-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2020-03-13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2020-02-24
-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0-02-24
-
关于调整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的通知
2020-02-24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
2020-02-21
-
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
2020-02-13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跨区域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02-13
-
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2020-02-08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2-08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2020-02-03
-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