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400客服电话

  • 购买数据产品

    400-9696-311 转1

  • 定制咨询业务

    400-9696-311 转2

  • 数据与AI定制业务

    400-9696-311 转3

  • 商务合作及其他问题

    400-9696-311 转4

  • 投诉及建议

    400-9696-311 转5

医药数据查询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2-10

发文字号

闽价服[2009]44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2-10

颁发部门

省卫生厅、福建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内容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闽价服[2009]441号

2009年12月10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ND>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热门政策标签

艾滋病
2223篇相关
恶性肿瘤
2075篇相关
糖尿病
2007篇相关

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3,065亿元
2026年Q1总销售额
6.14%(2026Q1)
TOP5企业市场份额
核心能力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更多信息,请进入市场洞察中心查看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