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400客服电话

  • 购买数据产品

    400-9696-311 转1

  • 定制咨询业务

    400-9696-311 转2

  • 数据与AI定制业务

    400-9696-311 转3

  • 商务合作及其他问题

    400-9696-311 转4

  • 投诉及建议

    400-9696-311 转5

医药数据查询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增设云南省清水河、猴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公告(2026年第94号)

发布日期

2026-10-22

发文字号

2026年第94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云南省清水河、猴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药材可经由云南省清水河、猴桥口岸进口。所进口药材应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云南省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清水河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清水河口岸进口药材登记备案的具体工作。云南省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猴桥口岸对应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猴桥口岸进口药材登记备案的具体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市场监管部门开始承担清水河、猴桥口岸进口药材的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并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三、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为清水河、猴桥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承担清水河、猴桥口岸的药材口岸检验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临沧市、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2.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联系方式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

  2026年10月15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94号公告附件1.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94号公告附件2.docx

 

<END>
更多政策标签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热门政策标签

艾滋病
2223篇相关
恶性肿瘤
2075篇相关
糖尿病
2007篇相关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2,632亿元
2026年Q2总销售额
6.14%(2026Q2)
TOP5企业市场份额
核心能力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更多信息,请进入医药市场洞察中心查看

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部门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地域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