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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接待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7-06

发文字号

苏卫医便[2011]6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06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接待安排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便[2011]66号

2011年7月6日

各市卫生局医政处、省管有关医院、省医院协会: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指定江苏省医院协会为全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机构的通知》(苏卫办医[2009]112号),省医院协会定于2011年7月12日起组织角膜移植技术等4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为确保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审核专家组的食宿等仍由各市卫生局医政处统一安排(包括省管医院),接待工作要以勤俭节约为原则,避免铺张浪费。请各市卫生局医政处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的接待安排工作,具体由省医院协会另行通知,请予以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夏秋明;
  联系电话:(025)-83620734,1891599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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