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2013-09-18
沪卫计新闻[2013]003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上海市
现行有效
2013-09-18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沪卫计新闻[2013]003号
2013年9月18日
各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卫生计生委),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市级医疗机构、直属单位、驻沪部队医院、企事业职工医院,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高技术、高风险、高难度特点与卫生工作规律的认识和理解;有利于在社会各界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工作者的良好风气,营造与卫生改革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舆论环境。
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加强全行业管理、掌握舆论主导权、提升政府危机公关能力、树立上海医务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主流形象等方面的作用,更有效地为发展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宣传意识,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是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以新闻宣传为桥梁和纽带,全面宣传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就,及时准确地通报突发事件信息,科学有效地传播健康知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需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先进典型宣传,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报道上海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全面展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的新面貌、新成绩,正确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和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有效形成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对于保证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强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和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新闻宣传意识,增强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积极探索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规律,提高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增强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各项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为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各种关系,积极主动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
1.正确处理新闻宣传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新闻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同时,新闻宣传工作在推进中心工作顺利进展,促进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舆论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在实施重大改革政策措施、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及安排重要会议、活动时,应同步研究确定新闻宣传的方式、内容、要求,并认真组织落实;各级领导要把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2.正确处理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要始终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向社会及时推出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要善于挖掘、推广和宣传报道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中的先进事迹,以事实说话,用典型引路,弘扬主旋律,树立卫生和计划生育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积极支持和引导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对媒体的舆论监督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要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快速反应,正确引导,变被动为主动,弄清是非,及时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对一些媒体的失实报道,要积极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反映,加强沟通,尽可能澄清事实,消除影响,以正视听。
3.正确处理新闻发布与信息保密的关系,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公开是原则,保密是特例。要积极推动卫生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透明度,坚持“公开、透明、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完善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机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对按照有关规定不能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和内容,要坚决采取保密措施。
4.正确处理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新闻单位之间的关系,构建良好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环境。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的联系,争取其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将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纳入到新闻宣传工作的全局中通盘规划和实施。要做好与新闻单位和媒体记者的沟通工作,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媒体工作者的劳动,增强服务意识,尽可能地为媒体提供及时、便捷、周到的服务,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协作关系,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三、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为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一)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专门机构建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宣传处归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并明确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专门工作部门,确保工作人员和工作力量,负责本单位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作的宣传策划和组织。要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二)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新闻稿件审核、新闻监测、新闻宣传项目月申报、新闻选题季度策划、新闻宣传材料年度汇编等工作制度。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工作制度,对卫生计生工作信息从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发布程序、发布权限进行明确规定,提高新闻发布的效果和权威性,实现新闻发布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年要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宣传处上报年度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等。
(三)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和网络。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上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发布、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发布、基层集中采访、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澄清等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加强重大事件宣传报道,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在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建立新闻宣传工作网络,建立通畅、快捷、高效、安全的信息通道,相互沟通、协作和配合,形成卫生和计生新闻全行业联动的机制和合力。要健全完善《健康报》驻地记者、特约记者和通讯员队伍。要加强对基层新闻宣传干部的培训,评选表彰优秀通讯员。
(四)探索新媒体时代舆情监测与应对新机制。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各类媒体的卫生计生舆情,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网络舆情并提出实施应对策略。
四、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一)要切实加强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新闻宣传工作摆上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要高度重视研究探索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新机制、新思路,做到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投入、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不断提高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新闻宣传干部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水平、质量和成效。要选择德才兼备、会策划、重协调、善宣传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干部队伍里来,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考核、交流、培训等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结合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干部队伍。
(三)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的经费保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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