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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22

发文字号

冀卫发[2017]1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5-22

颁发部门

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发[2017]14号

2017年5月22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对于行政职能已划转的,要切实加强同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药政处联系人:孟田田 张 磊
  联系电话:0311-66165705 66165715
  电子邮箱:hebwstyzc@126.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联系人:沈正先
  联系电话:0311-66165531
  电子邮箱:zhongyijuyizheng@heb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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