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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关于将乡镇卫生院建成医养综合体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4-1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东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4-11

颁发部门

市民政局、山东省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关于将乡镇卫生院建成医养综合体的建议》的答复

2018年4月11日

陈志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乡镇卫生院建成医养综合体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8号)要求:“到2018年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患病老年人得到有效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90%以上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到2020年年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高度重视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将其作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突破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模式,医养健康产业健康发展。2017年,市政府印发了《东营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东政办字[2017]40号),明确了财政补助、土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并将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列入重要内容,提高对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按入住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数提高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适当奖补,促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民政等11部门呈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医养结合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为医养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目前,我市《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已拟定完成,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4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6个(以乡镇敬老院为主),床位3752张;公办民营机构3个,床位590张;民办机构15个,床位1442张。在城市社区,全市共有53处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专业化服务。在农村,全市共有农村幸福院203处。

  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枢纽”,在新医改形势下,主要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等工作。因目前我市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未达标问题比较普遍,各乡镇卫生院开放住院床位数均受到限制,目前我市29处乡镇卫生院共开放床位634张,2017年出院34267人次,年病床周转次数为54.05次;据调查目前养老机构病床周转次数约为1.89次,远远低于乡镇卫生院。在目前服务能力下,如果乡镇卫生院开放养老服务,病床被长期占用,将大大影响农村群众看病就医。

  下一步,我市将以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契机,鼓励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按照一定比例设计安宁疗护床位,为老年人提供全方面、全周期的健康管理和照护服务。同时推动各级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逐步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对合作关系内的养老机构转诊老年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加强老年病专业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床位、设施、设备,满足老年人就医需求。

  十分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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