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400客服电话

  • 购买数据产品

    400-9696-311 转1

  • 定制咨询业务

    400-9696-311 转2

  • 数据与AI定制业务

    400-9696-311 转3

  • 商务合作及其他问题

    400-9696-311 转4

  • 投诉及建议

    400-9696-311 转5

医药数据查询

关于召开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ば砜芍せ恢すぷ髯谈会的函

发布日期

2001-04-13

发文字号

药监安函[2001]110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北京、上海、天津、四川、江苏、广东、山东、吉林、河南、山西、黑龙江省(市)药品监
督管理局,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系统二司,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换发放射性药
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我
局决定召开换证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5月14日报到,5月15日开会。

  二、会议地点:国务院第二招待所。

  三、与会人员:请《关于换发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
162号)附件3中所列联合检查验收小组成员单位选派参加联合检查验收小组的人员参加会
议,其他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派一名负责放射性药品管理工作的同志与会。请于5月11日
前将与会人员名单报我司。

  联系人:孔繁圃

  联系电话:(010)68313344-1018

  传    真:(010)68336683

  与会人员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ND>
更多政策标签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热门政策标签

艾滋病
2223篇相关
恶性肿瘤
2075篇相关
糖尿病
2007篇相关

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3,065亿元
2026年Q1总销售额
6.14%(2026Q1)
TOP5企业市场份额
核心能力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更多信息,请进入市场洞察中心查看

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部门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地域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