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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审查员资格培训与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12

发文字号

皖食药监办秘[2014]50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1-12

颁发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审查员资格培训与考试的通知

皖食药监办秘[2014]508号

2014年11月12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强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以下简称“食品审查员”)队伍建设,根据《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审查员教师管理办法》要求,省局近期将在合肥开展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审查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工作,请各市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推荐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训的审查员条件
  (一)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二)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经历满5年;
  (三)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四)非公务员身份。

  二、参训人员人数
  (一)各市局推荐白酒审查员2人,食品添加剂审查员1人,人员不重复交叉;
  (二)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1、安徽省食品药品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所推荐白酒审查员8人,食品添加剂审查员2人,人员不重复交叉;
  2、安徽省食品监督所推荐白酒审查员2人,食品添加剂审查员2人,人员不重复交叉;
  3、安徽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有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与考试范围
  (一)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国务院、有关部委、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相关文件;
  (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四)《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五)《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六)《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7号)》。

  四、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时间:2014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培训
  考试方式:考试以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试卷寄送国家中心阅卷。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注册,经国家中心审核合格,予以注册,并颁发审查员证书。

  五、报名方式
  各市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填写《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注册审查员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到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联系人:吴文华、赵维克,电话及传真:0551-63710225、0551-63710231,电子邮箱:778477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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