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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2013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24

发文字号

固政办[2012]16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信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2-24

颁发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2013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2012]166号

2012年12月2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固始县2013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大力推动我县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我县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主题,贯彻执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倡导自愿无偿献血,发扬救死扶伤,互助互爱的人道主义精神,建立一支以自愿者为主体健康安全稳定的无偿献血队伍,提高临床用血质量,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经血液传播的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确保医疗临床用血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在积极组织街头献血的同时,按时按量完成信阳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下达的2013年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任务。应急献血的人数共2500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高度认识无偿献血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一项长期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及早行动。
  (二)加强宣传,树立新风。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全面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无偿献血意识,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动员和鼓励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现役军人,特别是共产党员带头献血。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按时到指定地点献血,并对献血人员登记造册,防止遗漏,要抓好典型宣传,弘扬无偿献血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和人道主义精神,使干部群众主动接受、理解、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切实树立无偿献血的责任感,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下达有关单位的献血人数为最低完成数,献血时不低于此数,鼓励和动员多献。献血人员献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献血证,不得弄虚作假。要严格献血操作规程,加强血液质量控制,确保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安全,要为献血者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

  四、奖励与处罚
  对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无偿献血情况,将在年底进行考核,对工作中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工作未落实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固始县2013年应急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献血时间   献血单位及人数
  2013年1月29日  上 午   县政府机关10人,卫生局70人,蓼城办事处60人,公安局40人,教体局40人,交通运输局40人,住建局20人,工商局30人,县人民医院30人,财政局10人,林业局10人,人社局30人,环保局10人,邮政局10人,统计局10人,司法局5人,民政局5人,药监局20人,物价局5人,气象局5人,安监局5人,审计局5人,残联3人,红十字会2人。
  2013年1月29日  下 午   县委机关10人,秀水办事处60人,番城办事处60人,计生委40人,电业局40人,国土资源局30人,文广新局30人,国税局20人,地税局20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人,水利局20人,执法大队20人,检察院20人,法院20人,烟草局20人,农业局10人,农机局10人,粮食局10人,人行10人,工行20人,建行20人,农行20人,农发行20人,消防大队10人,武警中队10人,畜牧局5人,盐业局10人,供销社5人。
  2013年1月1日  --12月31日   南大桥50人,分水50人,郭陆滩50人,泉河50人,张老埠40人,赵岗40人,张广50人,石佛40人,方集40人,黎集60人,柳树40人,段集40人,陈淋子50人,李店40人,蒋集60人,三河50人,徐集50人,陈集50人,胡族60人,往流50人,马岗50人,丰港60人,杨集50人,观堂40人,洪埠50人,沙河50人,祖师40人,汪棚60人,武庙40人,草庙40人。


  注:1、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组织人员在规定的地点集中,配合市血站做好采血工作。
  2、县献血办主动提前与各单位联系,并做好集中采血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冬季采血工作顺利进行。
  3、未列单位为2013年夏、秋季应急储血,献血时间另行安排。
  4、平时献血时间每月28、29号,地点设在县陈元光广场与迎宾路。
  联系人:祝军 电话: 1360397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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