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提出申请并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开始发放电子注册证。
二、自2022年5月1日起,特殊化妆品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开始发放电子注册证。
三、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书授权、扫码验真、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注册人应当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电子注册证。常见电子证照问题解答可查看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常见问题解答”栏目。
四、试行期间,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并行发放。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纸质注册证发放的同时,电子注册证将自动推送至注册人(境内责任人)网上办事大厅的法定代表人空间。注册人(境内责任人)须先行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我的证照”栏目,查看下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也可登录“中国药监APP”,查看下载电子注册证。
五、正式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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