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6-05

发文字号

冀卫医函[2017]1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6-05

颁发部门

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的通知

冀卫医函[2017]19号

2017年6月5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医师执业注册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医师合理流动和自我管理,推进医师执业信息档案建立和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根据我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做好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医师电子化注册是医师注册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医师电子化注册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医改政策、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医师合理流动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维护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加强培训,做好宣传
  为保证培训效果,省卫生计生委制作了医师电子化注册培训课件。各地各单位收到课件后,要结合实际,以医师注册制度改革、注册账户管理、电子化注册流程等内容为重点,迅速有序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工作,务于6月底前实现相关部门、单位培训工作全覆盖,保证政策理解到位、系统操作培训到位。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医师电子化注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公开办事流程和许可程序,公布政策解读和业务咨询电话,确保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师能够熟练使用注册系统。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省级注册医疗卫生单位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账户的发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级注册、直属(管)医疗卫生机构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账户的发放。对现有医师资格、执业注册信息进行核实、修改是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的重要内容。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负责经认定取得医师资格人员,以及省直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的信息修改;省卫生计生委委托委考试培训中心受理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人员的信息修改;各级医师注册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级登记医疗机构的医师注册信息的修改。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受理医师资格信息修改申请,严格审核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集中受理后,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各地要结合本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主动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无缝衔接。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新登记注册医疗卫生机构系统账户的发放及相关培训工作。

  四、认真核查,严格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行政审批)部门接到通知后,要抓紧填报医师电子化注册负责人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集汇总、核实无误后,填写医师电子化注册负责人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6月15日前,请各市将汇总表纸质扫描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我委医政药政处指定邮箱。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紧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省直医疗卫生机构除外),如实填报登记表,以便核发系统账户。6月10日前,请省级注册医疗卫生单位(见附件3)将登记表(附件1)纸质扫描版及电子版直接报送我委。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为医疗卫生机构发放系统账户时,要认真核实有关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必要时可要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委托证明,严防系统账号错发、冒领问题发生。各地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责任,及时审核和办理医师注册各类事项,确保信息准确、系统安全。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各地各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较慢的将予以全省通报。

  委医政药政处联系人:张 磊
  联系电话:0311-66165705 66165715
  电子邮箱:hbdzhzc@126.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联系人:沈正先
  联系电话:0311-66165531
  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审批大厅联系人:鲁晓东
  联系电话:0311-85989252
  委考试培训中心联系人:王海娟
  联系电话:0311-85989802

<END>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