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29
2015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侯占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瑛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5,534,089.36 571,272,158.83 -7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272,113.44 -25,588,691.95 2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521,043.24 -26,238,905.89 25.6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8,003,102.45 -400,319,382.71 114.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6 -0.0379 24.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6 -0.0379 24.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0% -4.64% 1.5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466,233,986.47 2,514,627,841.49 -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14,817,344.35 628,212,282.60 -2.1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62.5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5,940.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826.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521.75
合计 248,929.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5,254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43% 158,114,894
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4% 20,509,386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
国有法人 0.74% 5,000,000 5,000,000冻结 5,000,000
任公司
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国有法人 0.74% 5,000,000 5,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
瑞鼎盛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其他 0.61% 4,123,596
托计划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4% 3,000,000 3,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100指 其他 0.38% 2,543,635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吴娟玲 境内自然人 0.35% 2,362,100
北京宝地环球工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2% 2,188,701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鑫融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其他 0.30% 2,037,100
划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8,114,894人民币普通股 158,114,894
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 20,509,386人民币普通股 20,509,386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瑞鼎盛证券投资
4,123,596人民币普通股 4,123,596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百度百发
2,543,635人民币普通股 2,543,635
策略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吴娟玲 2,362,100人民币普通股 2,362,100
北京宝地环球工贸有限公司 2,188,701人民币普通股 2,188,701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鑫融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2,037,100人民币普通股 2,037,100
金信托计划
红塔资产-国泰君安证券-红塔资产-稠州
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银行-006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黄慧 1,997,638人民币普通股 1,997,638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866,752人民币普通股 1,866,752
根据香港上市公司中国星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8172,以下
简称:中国星文化)2014年12月19日披露的公告:中国星文化宣布以每股
0.2元,向稼轩集团、VisionPath、高振顺及瑞东环球配发13.79亿股新股,及
13.79亿股带有换股权的优先股,4名投资者承配新股后,将合共持有该公司
60%股权,其中稼轩集团持有42%中国星文化股权。若优先股转换后,持股
比例将进一步增至75%,其中稼轩集团持有52.5%。稼轩集团分别由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本公司股东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民夫人马青女士最终拥有55%及45%,由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粤
文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
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公司前十名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
以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824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4.76%,主要是华素制药公司应收票据到期贴现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36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96.27%,主要是山东华素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3.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16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40.36%,主要是本期中实混凝土公司收购丰合义浩混凝土公司
股权所致。
4.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60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50%,主要是四环制药私募债利息的计提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1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4.14%,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35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28%,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人民币63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86.90%,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7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04%,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人民币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87%,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
人民币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23%,均是由于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包含中关村建设公司,而2014年底本公司转让中关
村建设90%股权后,本年合并范围不包含中关村建设公司,导致各项利润指标本期比上年同期均产生较大变动。
7.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人民币-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30%,主要是本期上海四通国际科技商城公司投资亏损比上年同
期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人民币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66%,主要是华素制药公司所得税减少所致。
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149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5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8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1.76%,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3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9.7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8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7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0,较上年同期减少1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本期金额为人民币0,较上年同期减少1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7.7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90%,均是由于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包含中
关村建设公司,而2014年底本公司转让中关村建设90%股权后,本年合并范围不包含中关村建设公司,导致各项现金流
量指标本期比上年同期均产生较大变动。
10.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3.77%,主要是海南华素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1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75%,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减
少所致。
12.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02%,主要是山东华素公
司购买资产增加所致。
13.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41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中实混凝土公司收购丰合义浩混凝土公司支
付的股权款增加所致。
1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人民币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14%,主要是本期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减
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出售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及收购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
基于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向北京竣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5.2%股权并与北京竣朗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收购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90%股权。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公司201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2月6日,公告2014-114、116、117号;2014年12月23日,公告2014-128
号)。2015年1月29日,丰合义浩混凝土(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工商登记。
2、大股东限售股解禁及追加承诺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
书(修订)》、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发布的《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报告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近日国美控股委托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对其所持有的153,532,91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该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
(详见2015年3月27日,公告2015-009号)。
同时,为彰显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国美控股承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关村,股票代码:
000931)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自可上市流通之日起36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承诺函》公告日前5个交易
日均价的120%(即9.99元*120%=11.99元),《承诺函》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均价=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上述价格如遇到分红、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董事
会将及时督促国美控股严格遵守承诺(详见2015年3月27日,公告2015-009号)。
3、调整《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事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及补充。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
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28日,公告2015-010号;详见2015年4月14日,公告2015-015
号)。
4、公司股票停复牌事宜
公司于2015年3月5日披露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从2015年3月4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5年3月5日,公告2015-002号)。2015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北京
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详见2015年3月11日,公告2015-003号);2015年3月18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详见2015年3月18日,公告2015-004
号);2015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
告》(详见2015年3月25日,公告2015-007号)。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基本明确本次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
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网披露了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详见2015年3月30日,公告
2015-013号)。
5、出售中科霄云95%股权
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2015-005、006、
2015-015号)。
2015年4月12日,公司与北京锦秋知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秋知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标的股权
的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3.7亿元(详见2015年4月14日,公告2015-016号)。2015年4月14日,公司收到锦秋知春支付的3,700
万元定金,《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全部达成,协议生效。
6、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002.33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
开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其中,国美控股承诺以现金方
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认购金额为4亿元。除国美控股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国美控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司本次非公
基于您的浏览,68%的用户还关注了【企业竞争格局】
获取更多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格局数据查看权限
立即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免费查询
示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