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年度报告
2015年3月27日
目 录
章节 内 容 页码
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5
2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7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9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2
5 公司管治及内控报告…………………………………………………………………………………… 18
6 股东大会简介……………………………………………………………………………………………… 25
7 董事长报告…………………………………………………………………………………………………… 26
8 董事会报告…………………………………………………………………………………………………… 29
9 监事会报告…………………………………………………………………………………………………… 40
10 重要事项……………………………………………………………………………………………………… 41
11 财务报告………………………………………………………………………………………………………… 42
12 备查文件………………………………………………………………………………………………………… 219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集团 指 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DQM 指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
IDA 指 国际药房协会
MHRA 指 英国卫生部下属药监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ANDA 指 仿制药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长张代铭先生、财务负责人侯宁先生、财务资产部经理王建信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七节董事长报告中“未来展望”部分,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采取的措施进行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中文名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XINHUAPHARMACEUTICALCOMPANYLIMITED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代铭
董事会秘书:曹长求 郭磊
联系电 话:86-533-2196024
传真号 码:86-533-2287508
董秘电子信箱:CQCAO@XHZY.COM;GUOLEI@XHZY.COM
公司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
邮政编码:255086
公司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xhzy.com
公司电子信箱:xhzy@xhzy.com
国内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登载年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上市资料: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简称:山东新华制药
代码:0719
A股: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称:新华制药
代码:000756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年9月30日
最新注册登记日期:2013年7月4日
注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登记号码:370300400000376
税务登记号码:370303164103727
组织机构代码:16410372-7
核数师:
国际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希慎道33号利园43楼
中国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楼
邮编:100027
法律顾问:
香港
易周律师行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43-59号东美中心1201
中国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楼34层
邮编:100025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分行
中国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2号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公司资料查询地点: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财务摘要
(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经审计)(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增
2013年 2012年
2014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3,589,749,77 3,169,653,153,391,228,65 2,971,519,61 3,248,484,53
营业收入(元) 5.85%
0.93 0.695.29 9.90 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50,725,311.0 36,745,414.339,153,122.0 23,663,577.9 30,839,069.5
29.56%
润(元) 5 85 6 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346,342,064. 92,636,929.7104,990,785. 37,817,990.3 40,477,776.4
229.88%
额(元) 00 205 9 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80.09 22.22% 0.05 0.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80.09 22.22% 0.05 0.070
本年末比上年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4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4,245,149,71 3,849,353,234,009,560,37 3,628,270,36 3,787,773,74
总资产(元) 5.88%
3.77 4.204.10 4.03 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1,820,690,17 1,759,529,931,803,036,17 1,737,287,91 1,778,386,45
0.98%
产(元) 2.44 4.588.87 4.32 0.94
注: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本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2)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经审计)(人民币元)
综合收益表(调整后)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营业额 3,533,178,000 3,338,512,000 3,209,457,000 3,168,443,000 2,798,359,000
除税前溢利 90,589,000 63,246,000 50,454,000 114,992,000 155,735,000
所得税费用 (23,016,000) (14,270,000) (11,416,000) (16,706,000) (26,500,000)
本年度溢利 67,573,000 48,976,000 39,038,000 98,286,000 129,235,000
非控股权益 17,609,000 10,838,000 9,445,000 13,775,000 16,573,000
本公司所有人应占 49,964,000 38,138,000 29,593,000
溢利 84,511,000 112,662,000
综合财务状况表(调整后)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总资产 4,249,518,000 4,019,174,000 3,794,560,000 3,151,843,000 2,886,926,000
总负债 (2,332,623,000) (2,130,037,000) (1,924,737,000) (1,321,950,000) (1,110,973,000)
非控股权益 (91,179,000) (80,314,000) (84,635,000) 77,895,000 65,918,000
本公司所有 1,825,716,000 1,808,823,000 1,785,188,000 1,751,998,000 1,710,035,000
人应占权益
2.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编制账目差异(人民币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50,725,311.05 39,153,122.05 1,820,690,172.44 1,803,036,178.87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递延税项 134,688.95 175,877.95 -888,172.44 -1,023,178.87
教育准备金 -896,000.00 -1,191,000.00 5,914,000.00 6,810,000
按境外会计准则 49,964,000.00 38,138,000.00 1,825,716,000.00 1,808,823,000.00
(1)按照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教育经费据实列支、无需计提;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按中国会计准则计提的教育经费余额为人民币5,914,000.00元,2014年度教育经费发生额为人民币896,000.00元。
(2)由于上述差异,对本公司的递延所得税也带来了差异,累计递延所得税差异为人民币888,172.44元,当期递延所得税差异为人民币134,688.95元。
3.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项目及金额(所得税后)如下:(人民币元)
项目 2014年金额 2013年金额 2012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65,178,829.77 42,942,256.03 12,940,675.53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收到及摊销的计入当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12,494,778.32 55,578,481.75 43,102,518.23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15,300,105.34 13,240,856.28 16,402,411.70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6,497,417.51 3,897,233.00 2,571,920.00红及处置可供出售金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融资产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4,796,528.00
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574,007.76 -4,142,503.41 -2,339,973.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7,882,901.18 17,304,756.63 14,622,205.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506,286.83 9,272,499.88 6,821,512.66
合计 41,946,803.63 84,939,067.14 51,233,834.10--
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4.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人民币元)
本期公允价值 计入权益的累计 本期计提的
项目 期初金额 期末金额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
金融资产:
其中:1.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
-
的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 93,178,832.00 79,202,007.20 217,390,560.00
产 127,411,728.00
金融资产小计 127,411,728.00 93,178,832.00 79,202,007.20 217,390,560.00
金融负债
投资性房地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其他
合计 127,411,728.00 93,178,832.00 79,202,007.20 217,390,560.00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月1日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0 961 0
国家持股 0 0 0 0
境内法人持股 0 0 0 0
A股有限售条件高管股 0 0 961 0
其他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