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传承发展吴门医派特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21
苏府办[2017]374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苏州市
现行有效
2017-12-21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传承发展吴门医派特色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17]374号
2017年12月21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传承发展吴门医派特色,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现将《苏州市传承发展吴门医派特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传承发展吴门医派特色实施方案
苏州历代名医辈出,医学成就独树一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吴门医派,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出了巨大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实施,促进中医药在“健康苏州”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传承和发展吴门医派传统特色,强化吴门医派人才培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以市民健康为目标,以危害市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为导向,充分发挥吴门医派中医药特色优势,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医药联动”为原则,建立政、事、企结合的工作机制,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医药产业协同发展,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努力实现“健康苏州2030”规划目标。
二、主要目标
围绕“吴门医派”在理论、专病、专药、文化上的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吴门医派在慢病防治和养生保健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挖掘、传承和发扬吴门医派学术经验和特色疗法,促进中医药特色制剂、产品和保健方法的研究,逐步形成具有吴门医派特色的中医药产品,促进中医药学术理论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培育吴门医派中医药人才。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吴门医派健康干预体系。
进一步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布局,发挥中医药贴近市民、方便服务的优势,在完成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服务内涵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功能,依托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重点做好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中医药健康干预,开发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在对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筛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人群,开展中医药健康干预,建立具有吴门医派特色的中医药健康干预体系。
(二)建设吴门医派传承发展平台。
1.建设吴门医派传承教育平台。
依托苏州市中医医院,建设“吴门医派进修学院”,针对危害市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常见病和多发病,遴选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技术,面向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和对重点疾病中医药健康干预的指导,开展传统中医药师承工作,培育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骨干人才,推广使用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技术和方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2.建设吴门医派传承科研平台。
依托吴门医派研究院,对吴门医派经方、中药制剂、名老中医经验方等,按照辨证论治和吴门医派特色理论,通过科研课题立项,开展集中攻关,按照新药开发、医疗机构制剂、协定处方等规定流程进行研究,推出一批代表“吴门医派”学术成就的新药、中药制剂和保健产品,研究开发市民便于使用、乐于使用的中医药产品。
3.建设吴门医派传承产品平台。
由苏州市知名中药生产企业,协同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及社会具有吴门医派传承特色的中医药资源,组建“吴门医派传承发展中心”,强化医药联动,加强中药生产企业与中医医疗机构的合作,着力开展对“吴门医派”特色理论、特色方药、特色技术的研究,加强对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整理和归纳,共同研究、开发、生产具有“吴门医派”学术特色的中医药产品,形成经方制剂共享平台,推动发展吴门医派中医药产业。
(三)实施吴门医派传承发展工作。
1.开展吴门医派传承教育工作。
依托“吴门医派进修学院”,建立中医药教学传承体系:
(1)开展适宜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中医药理论、技术和中医药健康管理培训,依托市中医医院医联体,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健康管理现场指导。
(2)开展传统师承教育,在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遴选师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以传统跟师方式,传承吴门医派学术经验,培育中医药服务人才。
(3)开展中医文化宣传,加强吴门医派传统文化研究和苏州中医药博物馆建设,组建中医药文化宣传队伍,面向基层群众,通过组织参观、文化巡讲、互动体验、发放资料、编纂作品等方式,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弘扬吴门医派传统文化。
2.开展吴门医派慢病防治工作。
推进健康市民531行动倍增计划,围绕苏州市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依托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和筛查结果,重点针对老慢支、儿童喘息性肺炎、骨质疏松、骨关节炎、四高人群(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以及儿童早发育、肥胖、近视等危害市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开展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市民健康水平。
3.开展吴门医派科研攻关工作。
支持医院、高校、中药企业和科研机构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研制安全、有效、可控的创新药物,针对疗效确切、具有特色的“吴门医派”名医名方、诊疗技术,通过科研课题立项,开展集中攻关,按照新药开发、医疗机构制剂、协定处方等规定流程进行研究,推出一批代表“吴门医派”学术成就的新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保健产品。
4.开展吴门医派产品开发工作。
加强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统筹,促进中医医院与中药企业资源、人才、技术有机结合,依托吴门医派经方、中药制剂、名老中医经验方,按照辨证论治和吴门医派特色理论,研究开发市民便于使用、乐于使用的中医药产品,逐步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协定处方和茶饮、酒剂等中医药治疗、保健新产品。
5.开展吴门医派成果推广工作。
加强对吴门医派研究成果总结,通过院企合作,进一步进行开发利用,按照协定处方、医疗机构制剂、新药和保健产品等形式,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在社区、医院和市场平台推广应用,逐步形成现代吴门医派名医、名方、名剂,和中药制造名厂、名店、名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实施吴门医派传承发展实施方案的主体,要把吴门医派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编制、发改、科技、财政、人社、卫生计生、工商、食药监、知识产权、物价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
(二)强化部门协调。开展吴门医派传承发展是落实《中医药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康苏州的重要举措。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推进方案实施;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经费;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社保支付政策的支持力度;食药监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按规范开展产品开发;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鼓励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具有吴门医派传承特色和技术专长的个人、集体、企业积极参与吴门医派传承发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渠道,提高市民对重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干预方法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健康、关注中医药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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