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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临床用血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2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铜陵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6-25

颁发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临床用血专项督查的通知

2015年6月25日

县区卫生局(卫计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推动我市医疗机构临床输血合理、安全、有效。我委决定开展临床用血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和评价内容
  (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血液保存要求》(WS399-2012)宣传学习和贯彻情况;
  (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血库(输血室)建设管理情况;
  (三) 2014年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二、督查和评价范围、方法
  (一)督查和评价范围
  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二院、铜陵博爱医院、县顺安镇中心卫生院。
  (二)督查方法和程序
  1. 座谈交流,重点了解2014年度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 现场查看血库(输血室)设置和建设情况;
  3. 现场查阅相关文件;
  4. 现场查阅培训管理和工作记录。

  三、 督查组分工
  第一组:组长:左祝华
  成 员:朱向阳、陈自武、唐秀云、张贤能
  督查单位: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县顺安镇中心卫生院
  第二组:组长:俞进强
  成 员: 陈继忠、胡 敏、赵伟、江中林
  督查单位:市二院、市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铜陵博爱医院。

  四、时间安排

  时间   督查医疗机构
  7月2日   上午   市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
  下午   市立医院   市二院
  7月3日   上午   市妇幼保健院   市中医医院
  下午   县顺安镇中心卫生院   铜陵博爱医院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1. 本次督查工作由市临床输血质控中心组织实施;
  2. 督查组成员在督查前由市临床输血质控中心组织培训,以《铜陵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配置要求》、《铜陵市临床输血质量评价标准》(2015版)为标准,统一方法和要求;
  3. 督查工作中要严格督查标准和廉政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4. 市临床输血质控中心联系人:张贤能,联系电话:0562-5830109,传真:0562-5830111;电子邮箱:dafeng0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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