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市一院肝胆血管外科等医院病区开展无陪护护理病房无陪护护理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_摩熵医药
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400客服电话

  • 购买数据产品

    400-9696-311 转1

  • 定制咨询业务

    400-9696-311 转2

  • 数据与AI定制业务

    400-9696-311 转3

  • 商务合作及其他问题

    400-9696-311 转4

  • 投诉及建议

    400-9696-311 转5

医药数据查询

关于将市一院肝胆血管外科等医院病区开展无陪护护理病房无陪护护理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4-0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合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5-01

颁发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内容


关于将市一院肝胆血管外科等医院病区开展无陪护护理病房无陪护护理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

2011年4月2日

市一院、市滨湖医院、市三院、市传染病院、市口腔医院、安医大四附院、中铁四局集团中心医院:

  根据皖人社发[2011]74号、皖价医函[2010]106号和市物价、卫生局合价费[2010]119号的精神和你们医院的申请,同意你们医院经批准开展的无陪护护理服务病区的无陪护护理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开展无陪护的病区应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加强管理,不得增加收费,不得扩大项目范围,不得降低收治标准。无陪护护理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乙类项目支付,个人自付比例为20%。

  二、开展无陪护病区要达到卫生部《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规定要求。收取无陪护护理费后,不再收取其他护理费用。

  三、对于未按皖价医函[2010]106号规定超范围、超标准和重复收费的,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核减相应费用。

  四、请各医院与市医保中心做好目录编码对应工作,确保相应费用的及时结算。

  五、本通知自5月1日起执行。

  附:合肥市开展无陪护护理服务医院病区名单和收费标准表


<END>
更多政策标签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热门政策标签

艾滋病
2223篇相关
恶性肿瘤
2075篇相关
糖尿病
2007篇相关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3,066亿元
2026年Q1总销售额
6.14%(2026Q1)
TOP5企业市场份额
核心能力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更多信息,请进入医药市场洞察中心查看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383,274
全球在研药物数
964
本月临床试验数
研发动态
相关报告
政策法规
更多信息,请进入全球药物研发中心查看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