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的试行意见
2016-03-11
/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合肥市
现行有效
2016-03-11
安徽省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1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合政[2016]15号)的精神,经市政府法制办依法登记,登记号为“HFGS-2016-17”。现就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纳入医保定点的范围
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可自愿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递交申请。经评估通过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以下简称“定点机构”)。
二、收住对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已入住定点机构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符合下列范围,并经鉴定达到完全护理依赖程度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程度的参保人员,从鉴定的下月起在定点机构可以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范围:
1、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卒中、脑外伤后、严重颅内感染后等)致残,病情稳定不需要抢救的患者;
2、老年痴呆症患者;
3、截瘫无手术或其他治疗指征的卧床患者;
4、植物人;
5、脑瘫患者;
6、手术后病情稳定,但仍需住院护理的老年病人;
7、各种老年慢性疾病等,虽然病情稳定,但需要住院护理的老年病人;
8、临终关怀患者。凡是在现有的医疗技术水平条件下,无明确治疗手段,无法控制病情进展者,经患者法定监护人申请即视为临终关怀患者。
(二)医疗护理依赖程度
护理依赖程度参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以下生活自理范围五项均需护理者为完全护理依赖;五项中三项及以上需要护理者为大部分护理依赖。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①进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主行动等五项。
三、医疗护理对象的审核确定
已入住的参保人员由定点机构进行初审,填写《参保人员入院评估表》(见附件一),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到定点机构集中鉴定。
定点机构应每月对在院的参保人员治疗护理效果进行阶段评价,并如实填写《住院参保人员阶段评价表》(见附件二)。对病情明显好转或稳定、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必须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对病情无明显好转或者加重的参保人员,应及时转院,以免延误救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跟踪评估、监督管理。
四、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执行,其中:不包括床位、生活护理等养老费用。在定点机构享受医保待遇期间,不再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统筹起付标准(门槛费)暂按二级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一年计算一次门槛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进行结算。
(二)定点机构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床日费用定额与其结算,床日费用定额标准暂定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为80元/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为40元/日。年住院费用总额不得超过按编制床位计算的最高限额。最高限额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定点机构的医保管理情况,通过协议确定。
对定点机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定额标准以内的按月据实拨付,年终结算。超支部分,由定点机构承担。
(三)在定点机构死亡的临终关怀的参保人员,在年终结算时按照每人15天,床日费用的50%的标准,给予定点机构一次性补助。补助费用不纳入定点机构的年最高限额。
(四)养老机构独立设置的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后,入住的参保人员按照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和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执行。
五、定点机构的管理
(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与定点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处罚条款。协议有效期一般为2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双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同时告知参保人员。
(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定点机构的实时监控,加强对出院病历及费用清单的审核检查,对符合结算规定的住院医疗护理费用按月及时结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支付。
(三)定点机构应严格掌握住院指征,经鉴定不符合医疗护理对象资格的患者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对患者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得将费用标准包干到每个患者。对病情复杂、治疗要求较高、应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经过护理治疗后达不到住院指征的患者,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四)定点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床位开展医疗护理工作,合理控制规模,确保医疗、护理服务质量,新增核定床位应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应严格区分医疗护理人员和养老人员,将医疗护理区和生活护理区物理隔离,分别设置,分开管理。
(五)定点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并设置宣传栏。
(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如有违规行为按协议有关约定处理。
六、市属各县(市)可参照本试行意见执行。
七、本试行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8-11
-
2026-08-11
-
摩熵咨询 35 26
-
摩熵咨询 28 37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8-11
-
2026-08-11
-
2026-08-11
-
摩熵咨询 20 7
-
摩熵咨询 34 25
-
摩熵咨询 20 5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2017-08-08
-
关于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
2016-04-28
-
关于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
2016-04-13
-
关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的试行意见
2016-03-11
-
关于重新上报公开招聘基层医卫人员计划数的通知
2013-11-25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复合药品》的通知
2013-01-23
-
关于修订《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09-20
-
对2011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表彰的通知
2012-02-22
-
关于降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肿瘤药品自付比例的通知
2011-12-20
-
关于增设省立医院等医疗机构部分病区开展无陪护护理病房无陪护护理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
2011-09-20
-
关于将Na131I口服液体剂纳入医保目录范围的通知
2011-04-02
-
关于将市一院肝胆血管外科等医院病区开展无陪护护理病房无陪护护理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
2011-04-02
-
对2010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表彰的通知
2011-03-01
-
关于定点住院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对应和切换工作的通知
2010-11-15
-
关于印发《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0-04-12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7-29
-
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2020-07-29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2017-08-08
-
关于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
2016-04-28
-
关于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
2016-04-13
-
关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的试行意见
2016-03-11
-
关于做好201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开展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2015-03-31
-
关于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03-27
-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2015-03-26
-
关于理顺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03-24
-
关于部分长期住院离休干部转至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施行办法(试行一年)
2015-02-16
-
关于落实2015年合肥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12-31
-
关于开展生殖健康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4-12-22
-
关于修订我市2015年度光伏组(构)件及逆变器产品生产目录的通知
2014-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