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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1-27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兰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1-27

颁发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

2013年11月2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受市政府委托,市卫生局定于2013年12月2日-6日对各县区政府2013年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以《兰州市2013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为准(见附件)。

  二、考核组人员及时间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金 敏 市卫生局局长
  组 长:谢宏林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成 员:古文波 市卫生局妇幼处处长
  包永胜 市卫生局科教宣传处处长
  李其格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苏万林 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白 金 市卫生局农卫处副处长
  联 络 员:包永胜 13919263673
  时间安排:12月2日,七里河区;12月4日,西固区;12月5日,永登县;12月6日,红古区。
  第二组:
  带队领导: 甄作俊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
  组 长:常 虹 市卫生局规财处处长
  成 员:冯 晓 市卫生局社区卫生处处长
  丁焕民 市卫生局农卫处处长
  杨 征 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
  严发云 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联 络 员:杨 征 13919760413
  时间安排:12月2日,城关区;12月4日,安宁区;12月5日,榆中县;12月6日,皋兰县。

  三、其他
  (一)今年是市政府将卫生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第一年,考核结果将计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总分值之内。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自评报告届时上报考核组。
  (二)考核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做到公开透明,尤其要注重总结提炼县区卫生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达到以考核促进工作的目的。考核结束后,市卫生局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并书面反馈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各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一律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的宴请、礼品等。

  附件:兰州市2013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中医药优先发展水平等6个方面的24项内容82个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客观评价县区年度卫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县区政府履行卫生工作职责、促进卫生改革发展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
  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是:
  (一)听取县区政府卫生工作汇报。
  (二)查阅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卫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工作资料、财政拨付卫生事业经费的凭证等。
  (三)实地查看县区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所)、疾控中心、新农合管理局(办公室),随机抽查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村卫生室,分别入户调查3户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
  (四)县区卫生工作的相关业务数据,以市卫生局业务统计数据为准。

  四、考核评分
  (一)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年终考核占80%,市卫生局平时督导考核占20%。
  (二)有下列情况者实施奖励加分:
  1.当年获卫生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4分;获卫生厅或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分;
  2.单项工作当年创建为全国示范县区的加3分、创建为全省示范县区的加2分;被省级层面树立为典型或样板进行推广的加3分;
  3.县区为民兴办实事中有卫生工作内容的加1分;
  4.累计奖励分最高10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省、市为民兴办实事没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
  2.没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
  3.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
  4、本县区卫生工作受到省卫生厅或市政府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极坏影响的。

  五、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六、考核安排
  (一)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包括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由市卫生局安排进行,根据各县区平时工作情况评定平时考核成绩。
  (二)年度考核。各县区政府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逐项打分汇总,于12月10日前完成自评报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于12月20日前完成对各县区的年终考核,12月30日前完成考核报告报市政府目标办。

  2013年度县区卫生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考核  项目   序号   具体  指标   考核要点及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考核  得分
  医改  重点  工作  落实  (15分)   1   新农合  工作  (5分)   ①新农合参合率在96%以上(1分);②新农合补助资金落实率100%(1分);③加强资金监管,新农合资金年内完成1次内部审计(1分);④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审核稽查工作,稽查覆盖率100%,医疗机构稽查不少于两次,年内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1分);⑤开展新农合和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1分)。    
  2   基本药物  制度落实  情况  (5分)   ①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率100%、零差率销售率100%(2分);②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和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严格执行甘肃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通过网上采购(1分);③县区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达到40%-50%(2分)。    
  3   公立医  院改革  (5分)   ①永登县、榆中县有县级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专题安排部署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1分),取消药品加成等各项综合改革工作有实质性进展(1分);②完善政府对县级医院的补偿机制,县区财政将县级医院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纳入全额保障范围。(1分);③县区二级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1分);④县级医院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制(1分)。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10分)   4   补助资  金落实  (1分)   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落实率100%(1分)。    
  5   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2分)   ①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任务(1分);②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90%以上(1分)。    
  6   重点人群  健康管理  (2分)   在基层医疗机构随机抽取6份重点人群(老人、儿童或慢病患者)健康档案进行电话或入户调查,发现1户健康管理工作任务不落实或记录造假均不得分。    
  7   妇幼卫生  (5分)   ①永登、榆中孕产妇死亡控制在2例以内,其他县区控制在1例以内(1分);②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省级指标以内,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下(1分);③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巩固在95%以上,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90%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巩固在92%以上、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85%以上(1分);④新生儿疾病、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随访率达到100%(1分);⑤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开展1次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质量评估(0.5分);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助率>95%(0.5分)。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26分)   8   县级医院  能力建设  (3分)   ①永登、榆中、皋兰和红古区医院完成重症监护室建设,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产科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1分);②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达80%以上(1分);③县级医院100%参加医疗责任险统保(1分)。    
  9   医疗费  用控制  (5分)   ①县级综合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不少于20个(中医院不少于10个)(1分);②严格落实四排队上墙、八排队上网等22项医院管理核心制度(1分);③严格落实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措施,医疗费用与2012年相比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2分);④县级医院100%安装使用医院综合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和抗菌素管理软件(1分)。    
  10   乡村一体  化管理  (4分)   ①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以乡为单位达100%(2分);②将村卫生室产权划归乡镇卫生院比率达50%以上(1分);③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人次提高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1分)。    
  11   社区卫生  工作  (4分)   ①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双向转诊”、“对口支援”和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工作(1分);②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1分);③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1家以上(2分)。    
  12   基层卫生  人才队伍  建设  (6分)   ①县区财政有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有人才队伍和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并有效实施;县级医院按业务收入的3%提取人才建设专项基金(1分);②完成省、市下达的基层卫生人员进修培训任务(1分);③落实乡镇卫生院派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进修学习和村医到卫生院顶岗进修制度(1分);④完成西学中、中医学经典工作任务(1分);⑤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不少于4次(1分);⑥二级以上医院临聘护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或人事派遣制度,落实同工同酬(1分)。    
  13   卫生  信息化  (4分)   ①配合市上完成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建设方案要求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电脑等基本设备(2分);②100%乡镇卫生院和90%的村卫生室使用市级信息平台规范开展新农合门诊报销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分)。    
  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22分)   14   疾病预防  控 制  (5分)   ①年度辖区内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完成消除麻疹和维持无脊灰状态工作任务(2分);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1分);③辖区内医疗机构死因监测覆盖率100%,漏报率控制在5%以内(1分);④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涂阳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1分)。    
  15   卫生应急  (4分)   ①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100%、信息报送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2分);②城关区、榆中县完成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试点工作(1分);③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1分)。    
  16   卫生监督  (4分)   ①永登、榆中、皋兰县完成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指标(1分);②年内卫生系统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1分);③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1分);④符合条件单位初审、审核发证率100%(1分)    
  17   爱国卫生  (4分)   ①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指标任务(1分);②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验收(0.5分);③省、市级卫生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单位建成率新增1%(1分);④“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成果巩固率达100%(0.5分);⑤农村卫生改厕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以县(区)为单位普及率达到60%以上(1分)。    
  18   健康教育  (5分)   ①健康巡讲活动县级不少于4场、乡镇不少于1场(1分);②“健康沙龙”活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少于4场次(1分);③完成刷写健康文化墙、健康教育进公园(广场)工作任务(1分);④村卫生室开展健康教育、急救知识、中医适宜技术进家庭活动(1分);⑤完成保健工具包推广发放任务(1分)。    
  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21分)   19   行政  执行力  (12分)   ①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1.5分);②按期完成省、市为民兴办实事(5分);③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配套资金落实率100%(5分);④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安排的卫生工作任务(0.5分)。    
  20   医德  医风建设  (4分)   ①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每月开展1次以上警示教育活动(1分);②二级以上医院100%安装防统方软件(1分);③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整治,对查实的人员处理率达到100%(1分);④群众举报、信访、移交案件查处及时率、结案率、反馈率100%(1分)。    
  21   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  (5分)   ①基层医疗机构100%执行新《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1分);②严格审核和规范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内资金使用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3分);③县区成立会计核算中心(1分)。    
  中医药  优先发  展水平  (6分)   22   中医药  特色创建  (2分)   ①创建甘肃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区工作覆盖率达100%,城关、西固、榆中年内通过省级验收(1分);②创建市级中医药特色医疗机构不少于5个(1分)。    
  23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3分)   ①中医医院100%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对口援助关系,病床使用率达到85%以上(1分);②县级医院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非药物疗法达15种以上(1分);③永登县、红古区、安宁区医院设置独立的中医科(1分)。    
  24   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分)   ①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1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50%的村卫生室、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0.5分);②落实药膳推广、中药材种植等适宜技术推广工作(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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