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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对2013年卫生系统为民办实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1-14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兰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1-14

颁发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对2013年卫生系统为民办实事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14日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院:

  现将2013年政府为民办实事评估的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市级评估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评估时间。2013年11月19日开始,具体时间见附件1。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评估内容。1.百名医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程项目。2.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3.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三、评估依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10项29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兰州市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州市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兰州市2013年百名医师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程考核办法》、《兰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办好2013年百名医师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程政府实事的通知》、《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3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和《兰州市实施甘肃省2013年为民办实事10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考核标准。

  四、评估方式。1.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2.百名医师提供指导老师名单、带教医务人员名单、相关影视资料;3.现场查看,每县区抽1-2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适宜技术项目承担单位、标建的村卫生室必抽。

  五、其他事宜。2013年政府为民办实事严格实行以奖代补考核机制,对工作完成较好、具有创新工作的县区和单位加大奖励力度,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将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1:

  11月19日 榆中县、皋兰县;

  11月20日 安宁区、永登县;

  11月21日 西固区、红古区;

  11月22日 七里河区、城关区;

  11月25日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兰州市口腔医院;

  11月26日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兰州市中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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