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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注册审批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1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云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5-13

颁发部门

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正文内容


关于2014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注册审批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5年5月13日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缓解我省执业药师严重不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GMP、GSP认证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针对2014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符合办理条件者,先予以办理注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14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注册要求
  (一)2014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已在注册管理平台中,可以申请办理注册,但由于资格证书未领到,资格编号空缺,采取资格类别(药学或中药学)+身份证号后六位作为资格证号,网上申请注册。
  (二)执业药师需提供经人事考试中心盖章确认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表。
  (三)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必须取得当地食药监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到中心办理注册。
  (四)此类办理方式到执业药师证书开始发放为止,证书发放后一个月内到中心办理变更注册,逾期不进行变更注册者,原注册证书作无效处理。
  (五)其他资料按注册相关规定提交。

  三、其他
  请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牟明芳
  联系电话:0871-6839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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