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10-22
佛财社[2018]104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佛山市
现行有效
2018-11-22
广东省佛山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财社[2018]104号
2018年10月22日
市直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协同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卫[2015]86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卫生强市和健康佛山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我市居民健康需要的临床医师队伍,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制定了《佛山市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办法》对经国家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协同基地)的佛山市属医院(以下称“住培基地”)2017年及以后按计划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下称“住培学员”)生活、培训教学实践活动及住培基地建设实施补助,超出计划招录的不予补助(计划外政策指令性招录的除外)。住培基地于2015、2016年招录仍按规定在培学员的生活补助,由住培基地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各区可参照市直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区相关办法,切实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佛山市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卫[2015]86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卫生强市和健康佛山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我市居民健康需要的临床医师队伍,为建设佛山医疗卫生高地奠定人才基础,根据《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卫[2016]18号),规范我市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同质化培训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所属医疗机构行政关系隶属佛山市本级的培训基地(含协同基地)。各区可参照本办法,对行政关系隶属区的培训基地(含协同基地)实施补助。
第二条 补助对象和内容
对经国家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协同基地)的佛山市属医院(以下称“住培基地”)2017年及以后按计划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下称“住培学员”)生活、培训教学实践活动及住培基地建设实施补助,超出计划招录的不予补助(计划外政策指令性招录的除外)。住培基地于2015、2016年招录仍按规定在培学员的生活补助,由住培基地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第三条 补助依据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
(二)《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卫[2015]86号)。
第四条 补助标准和预算编制管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费用按照财政与住培基地共同承担的原则予以保障。除中央和省安排的财政资金外,市财政按以下标准安排补助经费:
(一)一般专业住培学员生活补助标准:对住培基地计划内实际招收一般专业住培学员每人每年安排20,000元的生活补助。
(二)紧缺专业住培学员生活补助标准:对住培基地计划内实际招收的全科、儿科和精神科专业等三类人才紧缺专业住培学员每人每年安排35,000元的紧缺专业住培学员生活补助。
(三)培训教学实践活动补助标准:按住培基地计划内实际招收的全部住培学员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安排培训教学实践活动和住培基地建设补助。
每年各住培基地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和实际招收的住培学员人数与专业情况,以及相关补助标准制定本住培基地次年所需市财政住培补助资金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进行申报。
(四)为了切实掌握各住培基地培训情况,有计划、有预算安排资金,各住培基地2018-2020年的培训计划,由市卫生计生局商市财政局审定。各住培基地在市卫计部门、市财政部门审定的计划内向省申报。计划申报的程序和资料由市卫计、财政部门另行制订,并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申报。省审定申报计划后,各住培基地严格按审定的计划落实培训。市财政在计划内按实际培训人数划拨补助经费。
第五条 有关管理要求
(一)住培基地要按照资金用途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和单位投入经费,专款用于住培学员的生活补助、培训教学实践活动以及住培基地建设等。各用款单位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对滞留、挪用、挤占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二)住培基地的培训教学实践活动按照保障教学实践活动正常开展和对住培师资形成正向激励的原则开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住培基地的建设,所需资金可在国家、省和市财政定向补助住培基地的补助经费开支;住培学员生活补助按照住培基地参照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发放的原则,所需资金除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住培基地补足。
(三)住培基地对住培学员生活补助必须严格参照住培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实施,其中委托培训人员由委派单位发放工资,其工资低于住培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住培基地发放差额生活补助;社会化培训人员由住培基地参照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发放生活补助。
(四)紧缺专业生活补助是市财政引导各住培基地招收紧缺专业住培生的额外生活补助,住培基地必须确保市财政的紧缺专业生活补助全额发给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住培学员,并采取录取调剂、就业承诺等措施着力引导临床医学应届毕业生报读紧缺专业住培生。
(五)学员培训延长期内不再享受补助,所需经费由个人承担。
(六)鼓励学员完成培训后留在佛山就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住培基地将完成培训的学员推荐给市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择优录用。
(七)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的各项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同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8年11月22日起实行,试行3年。
(二)原《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佛卫函[2015]514号)在本办法印发后不再执行。
(三)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部门职责负责解释。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2
-
2026-09-02
-
摩熵咨询 35 47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2
-
2026-09-02
-
2026-09-0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8
-
摩熵咨询 20 5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19-07-05
-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的通知
2019-04-11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
2019-03-01
-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佛山市大病保险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补偿待遇的通知
2019-02-03
-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公布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慢性、门诊特定病种药品目录的通知
2019-01-28
-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部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外购用药相关医保支付事项的通知
2019-01-15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的意见
2019-01-02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
2018-12-25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17
-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11-30
-
佛山市农业局、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淡水鲜活食用水产品试点品种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11-05
-
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10-22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佛山“阳光餐饮”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8-08-27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佛山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8-21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2018-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