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8-15

发文字号

杭价服[2014]11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杭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8-22

颁发部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

正文内容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的通知

杭价服[2014]114号

2014年8月15日

各区、县(市)物价局、卫生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经研究,适当调整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价格,如下表。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130600001   家庭病床建床费   含建立病历和病人全面检查   化验、检查   次   80  
  130600002   家庭病床巡诊费   含定期查房和病情记录   化验、检查   次   40  
  130700001   出诊   副高职称及以上  中级职称及以下   化验、检查   次   60   40   按医护人员数计价


  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认真做好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公示工作,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价格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14年8月22日起执行。


<END>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