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2017-08-26
/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武汉市
现行有效
2017-08-26
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2017年8月26日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7]8号)精神(以下均简称《意见》),现就全市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要求,“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服务需求”。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分别联合多个部门印发了《意见》,对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母婴设施是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既是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也是城市文明的标志之一;既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群众的实际需求。在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建设母婴设施,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母乳喂养的社会认知,切实保障母婴权益,营造文明友好的生育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细化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工作要求
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坚持“需求主导、标准先行、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注重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相关单位积极性。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谁管理、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职责,协调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用人单位的母婴设施建设,由用人单位投资建设并管理维护。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市内民用机场、火车站均按要求配置标准化母婴设施;其他公共场所应配置母婴设施的,配置率不低于50%。积极推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建设;到2018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三)设施标准
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推荐标准见附件);对经常有母婴逗留但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000人但不足1万人的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其它类别的公共场所,应当开辟专门的具有较强隐私性的独立哺乳空间,并配备必要的设施,体现公共服务人性化理念。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移动空间,应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或提供便利服务。用人单位参照此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
统一母婴设施标识,并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鼓励因地制宜设置母婴候乘厅(区)、母婴专座等。在乘车、登机和检票口针对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
(四)管理要求
各级各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应当对现有各类公共场所的母婴室设置进行科学论证,按照国家推荐标准,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工作;对已建成的但设施简单陈旧的未达标母婴室,予以改造完善;健全日常管理维护长效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完善日常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母婴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室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水平;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建设母婴公益性服务设施。
三、明确职责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各类医疗机构的标准化母婴室建设和管理,牵头做好母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评估检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市城乡建设委:依法落实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有关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等规定,在公共场所建设规划、公共设施专项规划中,完善母婴设施建设规划指引,健全母婴设施建筑设计规范,推动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健全完善。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指导督促各类交通客运服务场所(包括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汽车客运站、地铁换乘站)的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大型商业企业的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
市文化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大型图书馆、博物馆的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市出资监管大型企业根据需要建设母婴设施。
市旅游局:负责将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纳入国家A级旅游景区等创建活动的重要评选条件,指导和督促各旅游景区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增设标准化、规范化母婴设施。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市民之家”的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督促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的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
市总工会:负责加强行业督导检查,负责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建设完善母婴设施,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
市妇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倡议宣传,促使全社会形成鼓励和支持母乳喂养的社会认知,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科协:负责市科技馆的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
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应当综合考虑本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合理设置母婴室并完善配套设施。
四、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规规章,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对母婴设施建设和运行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按照工作职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主管部门倡导、媒体新闻报道、社会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建设和维护母婴设施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服务性,提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可通过互联网位置查询服务等方式,推广母婴设施服务,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各级要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党政线、部门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及时通报进展情况,鼓励先进、通报后进,确保母婴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各区相关部门母婴设施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应及时向市级对口部门报告,市级各相关部门每年10月底前应将有关情况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以便核查。
附件: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
一、基本配置
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
防滑地面
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
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
婴儿床
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
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
电源插座
垃圾桶
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
二、根据条件可配置(舒适配置)
恒温空调
婴儿纸尿裤自动销售机
呼叫设备
三、其他配置
移动空间(如火车等交通工具内)可在卫生间内设折叠的婴儿整理台,在无障碍洗手间或车厢适当位置灵活安排哺乳空间。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2
-
2026-09-02
-
摩熵咨询 35 47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2
-
2026-09-02
-
2026-09-0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8
-
摩熵咨询 20 5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01-10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8年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9-01-02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计生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12-28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武汉中医大师名师等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2-17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2018年度武汉市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中医重点建设专科名单的通知
2018-11-12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农村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子女中考加分优录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
2018-08-27
-
关于废止农村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子女中考优录政策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2018-06-11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06-07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武汉市药品带量采购范围的遴选办法的通知
2018-06-06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十三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5-16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的通知
2018-04-26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4-26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8年武汉市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8-04-24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3-27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第六批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选拔通知
2018-03-13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01-10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8年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9-01-02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计生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12-28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武汉中医大师名师等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2-17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2018年度武汉市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中医重点建设专科名单的通知
2018-11-12
-
关于做好全市经信系统2018年度计划生育目标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8-10-12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农村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子女中考加分优录政策有关文件的通知
2018-08-27
-
武汉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无烟机关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7-17
-
关于废止农村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子女中考优录政策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2018-06-11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06-07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武汉市药品带量采购范围的遴选办法的通知
2018-06-06
-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武汉2035”规划》的通知
2018-05-23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十三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5-16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的通知
2018-04-26
-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