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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川卫函〔2020〕340号
指导原则
四川省
现行有效
/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牢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的意识,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无烟学校建设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无烟学校建设工作落地落实。按照健康四川《控烟专项行动(2020-2030年)》要求,确保到2022年底,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
二、深入推进
各地要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倡导“拒绝第一支烟”理念,成为“不吸烟、我健康、我时尚”的一代新人,将烟草危害和二手烟危害等控烟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加快培育青少年无烟文化;将养成无烟健康生活方式纳入师生行为规范、同伴教育重要内容;针对吸烟学生家长开展关爱子女戒烟行动,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
三、监督评估
各地要按照《无烟学校建设指南》健全制度,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指导,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本区域内无烟学校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开展综合考核评估,并适时开展无烟学校建设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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