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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宣传96321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3-01-2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沧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1-28

颁发部门

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常庄乡人民政府

正文内容


常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宣传96321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电话的公告

2013年1月28日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别设立96321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电话,乡食办根据《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山县96321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电话宣传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字[2013]3号)要求,于2013年1月28日开始集中开展96321宣传活动,发现以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96321有奖举报电话,举报查实后将兑现相应奖励。

  1.在使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2.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3.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4.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5.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6.无证无照,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仿造食品产地或者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的;

  7.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8.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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