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
2018-04-23
津政发〔2018〕12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天津市
现行有效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工业互联网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工业革命的关键基础设施,也是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和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发展工业互联网,将为我市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提供新动能,为发展智能产业提供新机遇,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有力支撑。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指导和推动我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推动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焦发展智能、绿色的先进制造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引导,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增强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能力。促进行业应用,强化安全保障,培育龙头企业,加快人才培养,稳步提升我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推动形成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助力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高水平建设。
(二)基本原则。
——遵循规律,创新驱动。遵循工业演进、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规律,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建设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的工业互联网体系。依托我市产业集聚、自主创新方面的优势,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加强科研攻关,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发展潜力和内生动力,推进技术创新、产业突破、平台构建、生态打造。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法规标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开放共享,安全可靠。把握好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发挥工业互联网开放性、交互性优势,促进工业体系开放发展和制造资源共享,推动工业互联网在各产业领域广泛应用。坚持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能力。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科学制定、合理规划我市工业互联网发展路线图,统筹推动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应用部署良性互动,引导企业依据行业、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有序发展,科学布局工业互联网产业。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初步建成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初步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工业云平台建设与应用初具规模,传统工业云平台向工业互联网平台迭代演进步伐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到2025年,覆盖各行业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规模化推广,建成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业互联网产业体系,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打造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大规模推广应用,推动工业化信息化融合迈上新台阶。
到2035年,建成国内领先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和平台,形成先进的技术与产业体系,工业互联网全面深度应用并成为行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全面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能力、技术产业体系以及融合应用等全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网络基础建设。
1.推动网络改造升级提速降费。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扩容互联网城市出口带宽,大力推动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企业内外网建设。推进工业企业内网的IP(互联网协议)化、扁平化、柔性化技术改造和新型智能网关应用,全面部署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继续推进连接中小企业的专线建设,持续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水平。进一步提升宽带互联网接入速率,优化资费方案。加大无线电频谱等关键资源保障力度。加强资源开放,支持引导大中小企业相互合作、融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无委办、市委网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发展标识解析服务体系,探索建设工业互联网各级标识解析节点和公共递归解析节点。推动标识解析系统集成创新应用,基于机器、产品“身份”识别实现供应链系统和企业生产系统精准对接、全面互联,推动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平台服务体系。
1.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信息通信、数据集成、平台管理、开发工具、微服务框架、建模分析等关键技术研发,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的技术和产业支撑体系。通过分业施策、同步推进、示范引领,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传统云平台基础上的叠加,实现工业云平台向工业互联网平台演进升级,打造和吸引一批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平台发展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2.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适配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试验验证。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设备运行、运营维护等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专业软件、开发工具集、技术知识库、应用模型库、测试评估库等基础制造资源,开展面向不同行业和场景的应用创新,有效提升服务能力,构建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多层次公共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3.提升平台运营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合作模式创新,积极发展资源匹配协同、企业管理决策优化、生产过程优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从描述性、诊断性分析向预测性、洞察性分析提升,通过资源出租、服务提供、产融合作等手段,不断拓展平台盈利空间,形成资源富集、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产业生态,实现长期可持续运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三)推动产业支撑能力建设。
1.加强技术攻关和标准研究。推动IPv6等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时间敏感网络、确定性网络、低功耗工业无线网络等新型网络互联技术和解析、信息管理、异构标识互操作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关键技术及安全可靠机制研究,促进5G(第五代移动通信)、软件定义网络、边缘计算、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技术在工业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与探索。鼓励我市相关机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的研制及试验验证等工作。(市科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产品与解决方案供给能力。推动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工业知识、机理、经验的融合创新,形成一批面向不同工业场景的智能模块、智能联网装备、工业数据分析软件、工业智能软件等关键软硬件产品和解决方案。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与传统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培育发展工业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加强优秀解决方案研发和推广普及。推动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跨界融合、转型发展,开展工业电子商务、供应链等创新型生产性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科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企业融合应用。
1.深化大型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围绕装备接入、数据采集、网络连接和调度管理等重点环节,推动工业现场各层级全面感知、设备互联、数据集成,应用边缘计算等技术,实现工业现场的轻量级运算和实时分析,依托工业互联网形成基于数据分析与反馈的工艺和流程优化、设备维护管理、事故风险预警能力。推动企业研发设计、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营销服务等系统的集成,发展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2.加快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鼓励中小企业基础设施上云、企业平台系统上云、企业业务应用上云,应用成熟的设计、管理、仓储、供销等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的部署应用,降低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本,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推动中小企业设计、制造、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提升社会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发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集成供应链、电子商务、众包众筹等创新型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工业互联网发展新生态。
1.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整合汇聚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创新资源,开展工业互联网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成果转化,探索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推动制造业企业、平台企业的专业软件、开发工具集、技术知识库、应用模型库、测试评估库等基础工具的开放和在线共享,构建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等网络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和创客基于平台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推进特定行业和特定场景工艺经验的程序化、工业知识的显性化和工业智能的云计算化。通过举办和组织参与开发者大会、专业培训及国际国内合作项目等方式,提升开发者的应用创新能力。支持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和交易、投融资、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发展。(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协同发展体系。促进装备、自动化、软件、通信、互联网等不同领域企业深入合作,推动多领域融合性技术、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依托工业互联网推动一二三产业、大中小企业跨界融通,鼓励龙头企业将业务流程与管理体系向上下游延伸,带动产业链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和工业互联网应用,提升整体发展水平。推动市、区联动协同发展,遴选特色鲜明、需求迫切、政策环境优良、产业基础较好的区,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区建设,探索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发展模式和路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1.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研究,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工信部信软〔2016〕338号)的落地实施,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工控安全检查评估标准,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安全能力评估和认证。推动标识解析系统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工业大数据安全等相关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攻击防护、漏洞挖掘、入侵发现、态势感知、安全审计、可信芯片等安全产品研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2.推动数据安全保护技术手段建设。明确相关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和具体要求,推进数据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和数据收集、存储、处理、转移、删除等环节的安全防护,推动关键业务数据备份等工作开展。强化工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相关企业在网络安全防护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防护和监测处置技术手段建设。鼓励支持专业机构、社会力量提供安全运维、安全咨询等服务,增强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和支撑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七)推动工业互联网领域交流合作。
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和合作体系。加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间的沟通交流,鼓励本市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在大数据分析、工业数据建模、关键软件系统、芯片等领域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推动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平台、服务等“引进来”和“走出去”。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对接首都的研发、产业、服务资源,吸引创新要素,打造区域产业承接载体,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向外延伸布局,构建跨区域、跨领域紧密协作的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
(一)信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主要内容:推进5G规模试验网建设和试商用进程,协同推进5G在工业企业的应用部署。加快以IPv6、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无线、软件定义网络(SDN)以及新型蜂窝移动通信等技术改造升级工业企业内外网。深化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覆盖与工业领域应用,推动工厂M2M(机器与机器)连接,探索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推动对本市“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构建面向工业互联网的IPv6地址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市通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光纤入户覆盖能力超过1200万户,建设部署试商用5G基站规模达到2000个。基本完成面向先进制造业的下一代互联网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理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开展窄带物联网、工业过程/工业自动化无线网络(WIA-PA/FA)等无线网络技术应用试点。到2025年,工业无线、时间敏感网络(TSN)、IPv6等工业互联网网络技术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广泛部署;面向工业互联网接入的5G网络、低功耗广域网等基本实现覆盖。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
主要内容:支持企业搭建提供满足云资源租用、软件开发部署、在线应用等特定需求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多平台互联互通,开展工业数据流转、业务资源管理、产业运行监测等服务。推进国内外知名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我市落地,支持行业骨干企业搭建资源富集、创新活跃、跨界融合的企业级平台。大力发展行业化定制的云计算应用和服务,建立工业技术软件化共性基础平台、重点行业通用平台。支持软件企业、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发工业移动终端(APP),推动工业知识、技术、方法、模型的软件化和平台化,在数据管理、系统实施、行业解决方案等领域满足特定行业、特定场景需求,提高基础工业软件及相关服务供给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主要目标:到2020年,工业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建成一批支撑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企业级平台,支持建设1至2个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1000个左右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和工业软件。到2025年,推动形成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2000个左右工业APP和工业软件。
(三)平台应用推广工程。
主要内容:推动工业企业上云,支持大型企业将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云上迁移,加快推进数据资源整合,打通各个环节数据链条,培育企业内部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新模式,提升关键环节业务信息集成和辅助决策水平,促进企业向“互联网+智能制造”转型。支持中小微制造企业和创业企业使用云应用软件,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制造、管理等资源,提升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目标:到2020年,云服务应用发展初具规模,推动工业企业应用云平台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业务。到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实现网络化协同制造,力争实现1万家工业企业上云,平台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初步显现。
(四)产业发展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推进工业互联网关键网络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构建安全可靠的高端服务器、存储设备等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光电传输设备等高端产品,积极发展5G、IPv6、软件定义网络和网络功能虚拟化(NFV)等下一代网络设备。加快培育工业机器人、三维(3D)打印设备和高档数控机床等产业,重点突破智能控制系统、传感器、技术集成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技术,大力发展国产中央处理器(CPU)、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安全自主可控的基础软硬件,加快产业化部署。推动工业技术软件化发展,支持工业智能控制、工艺过程分析模拟、供应链管理、工业大数据等软件开发与推广应用。积极参与工业互联网标准研制、试验验证等相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主要目标:到2020年,在云计算、集成电路、智能终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等产业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以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为代表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高端芯片、高性能服务器以及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等产业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智能网联产品和工业大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在工业领域广泛应用,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智能制造装备。
(五)融合创新应用工程。
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工业互联网实施路径与应用模式,组织开展应用示范。推动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关键生产环节的智能控制及在线优化;发展面向设备和产品的远程监测、生产运行分析、预测性维护、故障诊断等远程服务;推进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设计、模具开发和产品定制等在线服务,开展协同设计、众包众创、云制造等应用创新。推进智能联网产品应用,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消费的智能可穿戴、智能机器人、汽车电子智能控制模块、无人机控制系统等产品和面向特定需求的定制化终端产品。探索面向工厂内的柔性制造和智能生产、面向工厂外的远程控制和关键产品追溯、面向工厂内外结合的个性化定制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企业信息化系统集成创新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主要目标:到2020年,培育100个左右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试点,探索形成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新模式。到2025年,工业互联网在重点行业领域实现拓展应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水平显著提高。
(六)创新引领示范工程。
主要内容:依托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鼓励本市有条件的企业、机构参与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工业互联网络、核心智能装备、软件服务平台、安全保障体系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推动相关技术路线或解决方案的互操作一致性认定,打造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开源社区。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加强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以工业互联网平台集聚产业和服务资源,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形成工业互联网创新体系,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载体。到2025年,建成2至3个行业应用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区。
(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内容: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网络,形成对系统信息、地理位置、风险等级等信息的全局监测。加强应急管理,编制工控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指南,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容灾备份、事件隔离、快速恢复等工作。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认证体系,培育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队伍,建立健全工业信息安全台账和信息数据库,在石化、电力、轨道交通等行业开展工控安全防护能力试点示范,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模式和防护策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
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检查评估、安全监测预警和防护处置体系,培养形成3至5家本地化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企业,开展重点行业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并加以推广。到2025年,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和服务在我市企业得到全面推广和应用,工业互联网相关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显著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市落实“中国制造2025”暨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统筹谋划、营造政策环境、强化协调联动,促进工业互联网与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协同推进。各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开展试点示范与应用推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市落实“中国制造2025”暨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发展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扩大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范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简化认证,减少收费,积极探索部门间分业监管、协同共治模式;清理制约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推动相关行业在技术、标准、政策等方面充分对接,打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网络部署与产品应用的外部环境。推进工业互联网领域法规制度落地实施,推动建立信息共享、处理、反馈的有效渠道,促进跨部门、跨区域系统对接,提升工业互联网协同管理能力。健全协同发展机制,推进合作和利益共享,推动社会组织、产业各方联合开展技术、标准、应用研发以及投融资对接、对外交流等活动。(市审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财税支持。强化政策资金导向作用,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国家相关资金支持;统筹利用市级信息化、工业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网络体系、平台体系、安全体系能力建设和工业互联网领域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区设立专项资金,强化各级财政资金对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支持。探索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融资贷款担保以及采用首购、订购优惠等支持方式,支持本地工业互联网集聚发展,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化应用。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鼓励相关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和应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等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在境内外各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积极推动项目收益债、可转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引导海河产业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倾斜。加大精准信贷扶持力度,完善银企对接机制,为工业互联网技术、业务和应用创新提供贷款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开发数据资产等质押贷款业务。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为集团下属工业互联网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拓展针对性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根据工业互联网需求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市金融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广揽国内外人才,不断壮大工业互联网人才队伍。加快新兴学科布局,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学科建设;协同发挥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产业集聚区等各方作用,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技术人才和应用创新型人才;依托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支持计划,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高水平研究型科学家和具备产业经验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鼓励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人才投身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畅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人才流动渠道,鼓励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加强人才互通共享;支持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在国内外工业互联网组织任职或承担相关任务。优化人才评价激励制度,拓展知识、技术、技能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途径,完善技术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机制;为工业互联网领域高端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在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居留、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政府表彰等方面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工业互联网创业创新。(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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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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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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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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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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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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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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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局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通知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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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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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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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快速审批互联网医院科室缓解总医院线下门诊压力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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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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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用品选择使用指南(暂行)的通知
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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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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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及时报送在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个人和集体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的通知
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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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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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暂停各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现场经办业务的通知
2020-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