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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全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统一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5-22

发文字号

黑卫科发[2009]24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5-22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全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统一考试的通知

黑卫科发[2009]249号

2009年5月22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按照省卫生厅《2007年度中央补助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安排,全省各地市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理论培训工作已全部结束,按照卫生部的要求,我厅将组织全省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理论部分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一)参加卫生厅统一组织2007年度中央补助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并按卫生厅黑卫科发[2008]586号文件要求,在2009年4月底前已完成全科医师或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理论课程学习的人员。
  (二)由各地市自行组织按卫生部培训大纲要求与国家项目同步开展培训的人员,完成规定课程,也可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地点及监考
  各地市设立考场,由当地卫生局负责安排考场和考务工作,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2人,考试期间我厅将向每个地市派出巡考人员2人,巡视考试工作。

  四、考试试题及试卷
  试题由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卫生部最新颁布的《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为依据。考试试卷由巡考人员捷带至考场,现场开封。考试结束后,现场封卷,由巡考人员负责带回,省卫生厅组织统一批阅。

  五、考试费用
  各地考务费从已拨付给各地的中央财政补助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经费中支出。巡考人员费用由省卫生厅负责。
  各地市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黑龙江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统一考试考场考号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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