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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500115066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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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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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丁型病毒性肝炎
注射用贺普拉肽治疗慢性丁型病毒性肝炎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III期临床试验
注射用贺普拉肽治疗慢性丁型病毒性肝炎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III期临床试验
在慢性丁型肝炎患者中,评价L47治疗慢性丁型病毒性肝炎的有效性。
随机平行对照
Ⅲ期
本研究采取中央区组随机、各中心竞争入组方式。
对研究者和受试者保持双盲
上海贺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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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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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202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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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8岁≤年龄≤65岁,男女均可; 2. HBsAg(+)或HBV DNA(+)至少6个月(临床诊断为“慢乙肝”),筛选前接受NAs稳定治疗≥3个月,且能提供HBV DNA抑制的检查记录; 3. HDV-抗体(IgG/IgM)(+)且至少两次可量化的HDV RNA,间隔3个月以上,入组时应为可量化; 4. 1×ULN< ALT<10×ULN; 5. 两年内无生育计划,女性未妊娠或未处于哺乳期,受试者同意在整个治疗期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6. 3个月内未作为其他临床试验受试者; 7. 对研究方案具有良好依从性; 8. 受试者理解并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请登录查看1. 肝功能 Child-Pugh分级C级或评分≧10分 2. 有以下任一情况者: 1)严重失代偿性肝病史,包括中重度腹水(2, 3级)、肝性脑病、消化道静脉曲张出血、肝肾综合征等,预期生存期小于2年; 2)严重心脏疾病史(包括6个月内有不稳定或未控制的心脏病或NYHA心功能分级为III-IV级)、 3)未能控制的癫痫、严重的精神疾病或严重的精神疾病史、 4)器官移植史; 5)未有效控制的糖尿病或高血压; 6)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相关肝外表现(脉管炎、紫癜、结节性动脉炎、外周神经病变和肾小球肾炎)、甲状腺病、恶性肿瘤、免疫抑制治疗者; 7)伴有严重感染、心力衰竭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基础疾病及其他严重疾病; 8)酗酒或吸毒史。 3. 总胆红素>51umol/L或白蛋白<28g/L或凝血酶原时间延长>6秒 4. 肌酐清除率<60mL/min; 5. 合并有甲、丙、戊肝炎病毒感染者、HIV感染者; 6. 筛选期前3个月内使用过干扰素的受试者; 7. 女性妊娠试验阳性; 8. 血常规检查异常:白细胞计数 (WBC) < 3×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60×10^9/L; 9. 正在服用本试验禁用药物且不可停药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L47或Myrcludex B的受试者; 11. 正在接受NAs规范治疗但疗程小于12周的受试者; 12. 其他实验室或辅助检查明显异常,不适宜参加本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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