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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报

报告时间

2019-06-30

股票代码

300765.SZ

报告类型

中报

货币类型

CNY

营业收入

653,517,491.79

营业毛利润

337,688,171.77

净利润

137,128,759.84

报告附件
详细报告内容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2019-030 2019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燕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 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3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17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新诺威 指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诺泰州 指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泰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北果维康 指 河北中诺果维康保健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泰州果维康 指 石药集团泰州果维康保健品有限公司,河北果维康全资子公司 安沃勤 指 石药集团安沃勤医药(泰州)有限公司,中诺泰州子公司 恩必普药业 指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欧意药业 指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具有营养功能、感觉功能和调节生理活动功能的食品,包含增强人 功能食品 指 体体质的食品、防止疾病的食品、恢复健康的食品、调节身体节律的 食品、延缓衰老的食品等 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 保健食品 指 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 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诺威 股票代码 30076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新诺威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SPC Innovation Pharmaceutic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SPC Innovati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韩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英 联系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富强西路 36 号 电话 0311-67809843 传真 0311-85409463 电子信箱 duying@mail.ecspc.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元) 653,517,491.79 616,734,629.68 616,734,629.68 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6,988,116.16 110,170,575.16 110,170,575.16 24.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122,746,942.28 108,946,423.62 108,946,423.62 1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4,408,411.13 58,609,860.37 61,309,860.37 119.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 0.73 0.73 6.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8 0.73 0.73 6.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3% 13.40% 13.40% -0.47%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655,257,518.47 1,390,799,205.46 1,390,799,205.46 9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70,170,086.62 990,767,205.16 990,767,205.16 129.1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因此,公司将上年同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70 万由“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追溯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44,864.5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242,135.4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0.00 债务重组损益 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0.00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0.00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149.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74,047.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1,199.52 合计 14,241,173.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功能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目前生产的功能食品主要为维生素类保健食品和咖啡因类功能饮料添加剂。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维生素C含片和咖啡因。 公司咖啡因产品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功能饮料中,具有提神醒脑、抗疲劳、暂时驱走睡意并恢复精力的作用,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爱尔兰、巴西、印度等地,是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红牛三大国际饮料公司的全球供应商。 公司维生素C含片具有补充维生素C的保健功能,维生素C具有提高白细胞杀菌抗病毒能力,增强人体抵抗力;可以抗氧化,消除体内自由基,从而降低血液中血脂和胆固醇,预防心脑血管疾病;促进铁、钙吸收,增强补铁、补钙效果;促进胶原蛋白合成,促进伤口愈合等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 变化。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物资包括:各类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公司生产咖啡因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氰乙酸、醋酐、液碱、硫酸二甲酯、一甲胺等;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含片、维生素C饮料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维生素C、维生素C纳、山梨糖醇、香精等;主要包装物材料为瓶签、瓶托、高密度聚乙烯瓶、小盒、纸箱等。 公司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由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进行采购。 ①合格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了由采购部、物流部、质管认证部、生产技术部、研发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审评程序,采用现场审计及评估考评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评选择及管理。公司采购部对物料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对其合法生产、经营资质进行初步核实;公司质管认证部对物料供应商的样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物料供应商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对现场质量审计符合要求的物料供应商进行生产验证,包括小试验证和大生产验证;生产验证符合要求的物料,经主管质量副总的批准后,公司将相应的物料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公司质管认证部负责对《合格供应商名册》中的物料供应商进行年度质量评估;公司通过考评打分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管理,若合格供应商在年度质量评估中评为不合格供应商,公司在下一年度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②采购流程 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组织物资的采购,采购部门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根据物料供应商供货稳定性、成本高低等最终选定供货供应商。 公司采购流程如下: (2)生产模式 ①生产计划的制定 公司生产的咖啡因产品不仅具有食品添加剂用途广泛应用于功能饮料中,还具有药用用途。根据《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因公司生产的咖啡因产品属于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制度。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出具的《关于下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需用计划的通知》,在定点生产计划范围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方式组织维生素C含片的生产。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需求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并结合自身的生产效益制定生产计划,适时组织生产。 公司生产的咖啡因产品属于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根据精神药品的医疗、国家储备和企业生产所需原料的需要确定需求总量,对精神药品的生产实行总量控制。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制定年度生产计划,确定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并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数量和布局进行调整、公布;定点生产企业按照精神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公司根据当年产能情况以及销量情况,于每年第四季度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下一年度咖啡因生产计划产量,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确定的需求总量对公司的生产计划产量进行调整和批复。公司每年申请的咖啡因生产计划产量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生产计划额度基本无差异。 ②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生产的咖啡因产品作为食品添加剂用途需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4758-2010)等质量标准,作为药用用途需执行国内外药典的质量标准;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含片产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配方、生产工艺、技术标准实施生产。 公司质管认证部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建立了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QA)和质量控制体系(QC)。公司咖啡因等产品先后通过了GMP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GMP和ISO要求,严格对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工艺流程进行监测,对原辅料、产品进行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三种:直供终端模式、贸易商模式和连锁药店合作的营销模式。 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咖啡因类产品采用“直供终端与贸易商相结合”的模式,针对诸如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红牛等国际知名饮料生产商,公司采用直供终端的销售模式,能够直接面对客户,保持与客户的直接沟通和快捷服务,全方位和及时准确了解客户的需求,达到锁定优质客户的目的;针对小型的饮料生产商,由于依靠公司自身的销售力量,难以覆盖众多下游小型饮料生产商和销售区域,公司采用与贸易商合作的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维生素类产品主要采用“连锁药店合作和贸易商”的销售模式。在连锁药店合作的营销模式下,由于其具有销售网络覆盖广、销售能力强及跨区域等特点,公司选择与其直接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举办连锁药店合作启动会与区域连锁药店企业确立重点连锁药店客户合作关系,依托连锁药店为营销平台向消费者进行销售与推广,公司负责提供市场营销方案、销售支持、销售技巧培训及售后服务。在贸易商销售模式下,贸易商下游客户主要为终端连锁药店,公司仍负责为终端连锁药店提供市场营销方案、销售支持、销售技巧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贸易商承担的职能主要为保证货款回收、终端连锁药店物流覆盖等。 此外,公司生产的咖啡因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结算方式有FOB、CIF、CFR等;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含片全部在境内销售,主要销往连锁药店、贸易商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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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操作
01
【2019】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报告
02
【2019】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季报报告
03
【2019】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季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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