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信息追溯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8-08-20
沪食药监协[2018]160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上海市
现行有效
2018-08-20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信息追溯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食药监协[2018]160号
2018年8月20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市食药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沪食药安办[2018]18号)和市食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协[2018]109号)等要求,扎实推进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全力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信息追溯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与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相结合,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相结合,与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以及明厨亮灶示范建设相结合,聚焦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企业、环节、品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对纳入《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15年版)》的9大类20个重点品种全面实施信息追溯,实现今年年底前追溯覆盖率达到100%、信息上传率达到100%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
1.食品生产环节:包括从事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等。
2.食品流通环节:包括从事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的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等。
3.餐饮服务环节:包括从事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
(二)检查内容
1.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电子档案情况: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上传信息,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生产经营许可等资质证明材料,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动后是否及时更新电子档案相关内容。
2.食品生产企业的信息上传情况: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上传下列信息:
(1)采购的追溯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出厂销售的追溯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食品批发经营者信息上传情况:重点检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者是否上传下列信息:
(1)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以及供货者和购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
(3)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等信息。
4.食品零售经营者信息上传情况:重点检查连锁超市和标准化菜市场是否上传下列信息:
(1)经营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经营的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
(3)经营的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等信息。
对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连锁超市,应当重点检查超市总部或者“大仓”落实追溯管理要求的情况。
5.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上传情况:重点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是否上传下列信息:
(1)采购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采购的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
(3)直接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的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等信息。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还应当重点检查是否上传收货者或者配送门店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时间安排
从2018年8月至10月,共分两个阶段:
(一)检查督查阶段(2018年8月下旬-9月30日前):各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检查,对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www.shfda.org)上的底数清单进行全面核查,并及时动态更新。
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情况,检查其是否在全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落实注册工作;是否及时落实信息上传;是否存在故意上传虚假信息情况;是否拒绝向消费者提供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信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实施食品进货、销售台账制度,按照要求及时、完整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对未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的,要依据《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复查评估阶段(2018年10月底前):各区市场监管局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跟踪复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形成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相关建议和措施。市局将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飞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已列入本市2018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并作为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推动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营造良好的“上海购物”环境。要从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宣传三方面着手,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运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系统查案办案的能力,食品从业人员的尊法守法、自觉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意识,以及市民对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认知度、获得感。
(三)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区市场监管局按附表于每月30日前向市局报送月报表,于10月31日前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月报表(汇总数据)书面报送市食药监局。
(联系人:何堃,邮箱:hekun@smda.gov.cn,电话:23118150)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
摩熵医药2026-06-17
-
摩熵医药2026-06-09
-
赛柏蓝2026-06-01
-
深蓝观2026-05-22
-
赛柏蓝2026-04-24
-
摩熵医械2026-01-28
-
摩熵医械2026-01-13
-
摩熵医械2025-12-19
-
赛柏蓝2025-12-12
-
摩熵医械2025-11-28
热门政策标签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9-02
-
2026-09-02
-
摩熵咨询 35 47
-
摩熵咨询 28 4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2021-09-30
-
关于印发《河北省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规范》《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医疗服务规范》的通知
2020-08-25
-
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
2020-08-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
2020-08-24
-
关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8-24
-
合肥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08-21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 的通知
2020-08-20
-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8-17
-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须知
2020-08-14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市县级医院风湿免疫病研修班(二期)暨三生 国健风湿免疫海口站培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发及再发传染病现场处置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13
-
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0年海南省实验病理学技术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0-08-13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9-02
-
2026-09-02
-
2026-09-02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38
-
摩熵咨询 20 5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46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18-11-22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8-11-22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8-11-22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4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18-11-21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6期)
2018-11-21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关于本市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的通知
2018-11-21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8-11-20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2期)
2018-11-16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44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18-11-14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5期)
2018-11-13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智能自助火锅店许可相关事项的复函
2018-11-12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市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
2018-11-12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我市2018年第二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8-11-11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区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
2018-11-11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的公告
2018-11-11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
关于发布上海市首批国际医疗旅游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08-18
-
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2020-08-13
-
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07-24
-
关于开展传染病中医药防治能力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6
-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2020-03-13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2020-02-24
-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0-02-24
-
关于调整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的通知
2020-02-24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
2020-02-21
-
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
2020-02-13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跨区域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02-13
-
关于2020年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2020-02-08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2-08
-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2020-02-03
-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