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400客服电话

  • 购买数据产品

    400-9696-311 转1

  • 定制咨询业务

    400-9696-311 转2

  • 数据与AI定制业务

    400-9696-311 转3

  • 商务合作及其他问题

    400-9696-311 转4

  • 投诉及建议

    400-9696-311 转5

医药数据查询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0-16

发文字号

苏食药监械[2007]37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10-16

颁发部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械[2007]373号

2007年10月16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确保《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性,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且最迟不得少于45个工作日前提出换证申请。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时限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确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按时提出换证申请的,需在有效期届满45个工作日前提交延期换证报告,经市局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局批准。被批准延期换证的企业,换证时按正常程序办理,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得组织生产;没有被批准延期换证的企业,有效期届满后按法定程序注销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作废。

  三、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到期未申请换证的生产企业,将按法定程序注销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作废。

  四、无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如继续生产医疗器械产品,将视同无证生产并依法处理。


<END>
更多政策标签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热门政策标签

艾滋病
2223篇相关
恶性肿瘤
2075篇相关
糖尿病
2007篇相关

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3,065亿元
2026年Q1总销售额
6.14%(2026Q1)
TOP5企业市场份额
核心能力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更多信息,请进入市场洞察中心查看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