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TR2400079726】一项评估SMET12和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在初治和一线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耐药后EGFR蛋白表达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队列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评估SMET12和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在初治和一线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耐药后EGFR蛋白表达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队列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SMET12和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在初治和一线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耐药后EGFR蛋白表达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队列临床研究
研究负责人电话
+86 138 0508 6391
研究负责人邮箱
heyong1015@163.com
研究负责人通讯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
试验目的
评价SMET12和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在EGFR蛋白表达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入选标准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能够遵从研究流程;
2.年龄≥18周岁;
3.组织学确诊的EGFR蛋白表达阳性[免疫组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包括:(1)队列A:初治受试者;(2)队列B:经一线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耐药(稳定期>3个月)的受试者;
4.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2;
6.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生存期至少为3个月;
7.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排除驱动基因阳性(EGFR、ALK、ROS1)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既往5年内双原发恶性肿瘤者;
3.患有活动性的自身免疫疾病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且需要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
4.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5.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癌,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异常,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本研究;
6.不能在试验期间保持有效避孕的有生育能力者;
7.队列B受试者中接受过多西他赛治疗者;
8.队列B受试者使用一线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出现 3 级及以上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9.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