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公司代码:600976 公司简称:健民集团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何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朝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英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包括行业政策风险、原材料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研发风险等,敬请查阅相关章节。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局、湖北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健民集团、健民、公 指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集团
《公司章程》 指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小金胶囊 指 公司产品小金胶囊
龙牡 指 公司产品龙牡壮骨颗粒
健脾生血 指 公司产品健脾生血颗粒、健脾生血片
叶开泰国药 指 全资子公司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叶开泰健康公司 指 全资子公司健民集团叶开泰健康产业武汉有限公司
维生公司 指 全资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世纪大药房 指 全资子公司武汉健民新世纪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健民中医门诊部 指 全资子公司健民中医门诊部(武汉)有限公司
福高公司 指 控股子公司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健民大鹏 指 参股公司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华盖医疗 指 华盖医疗健康创业投资成都合作企业(有限合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健民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JIANM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IANMIN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何勤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捷 曹洪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 484 号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 484 号
电话 027-84523350 027-84523350
传真 027-84523350 027-84523350
电子信箱 Jie.zhou@whjm.com Hong.cao@whjm.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30052
公司网址 http://www.whjm.com
电子信箱 Ir.jmjt@whjm.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变更情况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变更情况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健民集团 600976 武汉健民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
主要会计数据 (1-6月)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827,300,633.45 1,792,722,536.20 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8,413,623.52 167,152,775.88 18.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9,848,927.33 158,928,248.12 6.8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969,895.00 77,575,100.99 8.24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40,424,302.07 1,561,213,992.01 5.07
总资产 2,928,516,347.62 2,825,602,235.14 3.64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1-6月) 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1 1.10 1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1 1.10 1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12 1.04 7.69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5 12.10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0.23 11.51 -1.28
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93%,主要系医药工业板块处方药产品线收入增长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8.24%,主要系本期加大销售回款力度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18.7%,主要系处方药产品线收入增长 19%、政府补助及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696.7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24,103,875.78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10,020,270.57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1,867.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45,653.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26.07
合计 28,564,696.19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制造、批发与零售业务,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主要为医药制造业(C27)(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公司主营业务与 2021 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分为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两大板块。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医药制造经济运行情况
(1)医药制造业企业数量持续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止 2022 年 5 月末,我国医药制造业企业共计 8,677 个,
较上年同期增加 445 家,较上年度期末增加 340 家。
(2)医药制造业企业收入与利润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数据显示,2021 年全年医药制造营业收入
29,288.5 亿元,同比增长 20.1%,医药制造利润总额 6,271.4 亿元,同比增长 77.9%,
2021 年医药制造实现恢复性增长;2022 年 1-5 月医药制造营业收入 11,476.6 亿元,
同比增长 2.3%,医药制造利润总额 1,827.2 亿,同比下降 20.6%。
2、中药行业情况
公司在医药制造细分行业中属于中药行业中的中成药制造业,上游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原材料供应者,中药材的产量受种植面积、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其供应数量、质量和价格将直接影响中成药制造行业的生产经营。
(1)中药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中国公立医院端(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
卫生)中成药 2021 年总体年度销售规模为 2,508 亿元,同比增长 4.85%;医院端中成
药销量较2020年有所恢复,但较2019年还有一定距离。中国城市实体药店中成药2021
年总体年度销售规模为 1,117 亿元,同比增长 4.38%,接近 2019 年水平。
(2)中成药产量情况。据统计局数据,我国中成药 2021 年产量为 231.80 万吨,
同比下降 0.04%;2022 年上半年中成药产量有所恢复,1-5 月累计产量 93.2 万吨,同
比增长 1.3%。
(3)国家政策助推中医药发展。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瑰宝,是积累几千年人们智慧结晶,在人们日常保健、疾病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中药在癌症、心脑
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高原病防治和微生物耐药等领域的独特优势,以及在对抗新冠病毒细胞损伤和炎症修复等方面起到的作用,使中医药越来越受
重视,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扶持中医药发展。2022 年 1 月 7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
《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试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说明书撰写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
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22 年 2 月 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
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人才、产业、资金、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提出 28 条举
措,为中医药高质量特色发展保驾护航;2022 年 3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
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部署十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以及强化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等。
3、医药商业经营情况
药品流通企业数量众多。根据《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
截至 2021 年 9 月底,有效期内《药品生产许可证》共 7,354 个(含中药饮片、医用
气体等),其中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 4,587 家,特殊药品生产企业 216 家。截止 2021
年 9 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 60.65 万家。其中,批发企业 1.34
万家,零售连锁总部 6,658 家,零售连锁门店 33.53 万家,单体药店 25.12 万家。
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根据《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21)》,2020 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 100 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73.7%,同比提高 0.4 个百分点。其中,4 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
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42.6%,同比提高 1.6 个百分点;前 10 位占 55.2%,同比
提高 3.2 个百分点;前 20 位占 63.5%,同比提高 2.0 个百分点;前 50 位占 70.0%,
同比提高 0.9 个百分点。
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增速放缓。根据《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21)》,2020 年,前 100 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5%,增速回落 12.2 个百分点。其中,4 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6.0%,增
速回落 12.2 个百分点;前 10 位同比增长 8.4%,增速回落 8.6 个百分点;前 20 位同
比增长 5.3%,增速回落 11.9 个百分点;前 50 位同比增长 3.4%,增速回落 12.7 个百
分点。
医药电商快速发展。疫情改变了人们问诊、购药习惯,互联网医疗及医药电商业务得到快速发展,为助力抗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传统药品流通企业加快零售业务由以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方向转变,形成与医药电商融合竞争发展的新格局。
4、有影响的医药行业政策情况
(1) 促进中药行业发展政策
202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发布《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
作的通知》,提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 75%以上。
2022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人才、产业、资金、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提出 28 条举措,为中医药高质量特色发展保驾护航。
2022 年 2 月 16 日,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发布了《健康中国行动
2021-2022 年考核实施方案》。这是“健康中国 2030”国家战略的具体实施内容。《方案》设计了 26 项具体考核指标。其中,要求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的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全部可以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这是 26 个指标当中唯一要求完成率达到 100%的约束性指标。
2022 年 3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了
“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规划》部署了十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以及强化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等。
2022 年 5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2 年重点工作
任务》。任务中指出,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试点,推动中医特色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影响与对策:国家扶持中药的相关政策持续加码,公司作为全国重点中药企业,将抓住机遇,聚焦中医药核心业务,积极布局和推进中药研发创新。未来公司将继续推动在研新药的研发进展,加快研发成果转化。
(2) 加强行业监管
2022 年 1 月 7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撰写
指导原则(试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说明书撰写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2022 年 1 月 7 日,工信部印发《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和解读。指南中明确,面向医药等行业,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
2022 年 3 月 17 日,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四
部门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进一步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
2022 年 5 月 9 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主要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提出基本要求。
2022 年 5 月 11 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
规划》。“十四五”期末,以支撑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构建完善的药品智慧监管技术框架。《规划》提出,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效能和风险治理能力。
2022 年 5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2 年重点工作
任务》。任务指出要加强综合监管。制定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推进药品使用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和药品编码应用,2022 年力争覆盖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 80%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扎实推进全国统一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和深化应用。
202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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