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公司代码:600538 公司简称:国发股份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3
二、 公司基本情况........................................................3
三、 重要事项............................................................5
四、 附录...............................................................10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潘利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斌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758,285,239.31 763,381,653.94 -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39,107,155.40 637,564,339.77 0.24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7,849.65 -13,957,025.96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5,592,176.97 48,581,874.21 1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2,815.63 121,907.46 1,16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212,410.41 -3,170,386.97
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4 0.02 增加0.2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3 0.0003 1,0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3 0.0003 1,00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556.6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349,196.30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559,059.19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
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53,734.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207.29
合计 4,755,226.0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8,73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数量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朱蓉娟 132,160,542 28.46 无 0 境内自然人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 27,328,371 5.88 质押 27,290,000 境内非国有
公司 法人
潘利斌 23,000,000 4.95 质押 23,000,000 境内自然人
彭韬 22,514,600 4.85 无 0 境内自然人
姚芳媛 21,000,000 4.52 质押 13,855,000 境内自然人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 19,353,064 4.17 无 0 国有法人
发有限公司
王全芝 5,765,994 1.24 无 0 境内自然人
杨丽 5,635,201 1.21 无 0 境内自然人
黄薇 3,048,601 0.66 无 0 境内自然人
法国兴业银行 2,599,500 0.56 无 0 境外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朱蓉娟 132,160,542 人民币普通股 132,160,542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328,371 人民币普通股 27,328,371
潘利斌 2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0
彭韬 22,514,6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14,600
姚芳媛 2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00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9,353,064 人民币普通股 19,353,064
王全芝 5,765,994 人民币普通股 5,765,994
杨丽 5,635,201 人民币普通股 5,635,201
黄薇 3,048,601 人民币普通股 3,048,601
法国兴业银行 2,599,500 人民币普通股 2,599,500
上 (1)股东质押股份情况的说明
述 1、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328,371股股份,其中2,729万股质押给国元证券股
股 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东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关
联 2、潘利斌持有公司的2,300万股股份已全部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
关 式回购交易业务。其中:1,050万股股份的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6月6日,1,250万股股份的购回系 交易日为2019年7月5日。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或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一 3、姚芳媛持有公司2,100万股股份,其中1,385.5万股质押给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
致 司。
行
动 (2)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的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朱蓉娟与彭韬是夫妻关系;朱蓉娟、彭韬、潘利斌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
说 限公司持有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明 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A、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9年3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增减额 增减率%
货币资金 291,005,096.63 114,219,173.04 176,785,923.59 154.78
其他流动资产 4,907,076.12 185,059,576.90 -180,152,500.78 -97.35
投资性房地产 58,509,679.99 58,509,679.99
固定资产 105,006,271.15 166,906,153.39 -61,899,882.24 -37.09
在建工程 202,586.20 740,477.33 -537,891.13 -72.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4,700.00 1,971,800.00 -1,207,100.00 -61.22
应付职工薪酬 862,245.45 3,592,939.66 -2,730,694.21 -76.00
应交税费 761,863.93 1,116,188.53 -354,324.60 -31.74
(1)货币资金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资金回
流,一季度末尚未购买新的理财产品所致。
(2)投资性房地产增加、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系从2019年起,公司将原国发大酒
店房屋整体对外出租所致。
(3)在建工程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建的新物流仓库本
期已结转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设备验收
转固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原因:主要系今年支付去年底预提的年终奖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的原因:主要系今年支付去年底计提的税金所致。
B、报告期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9年1-3月 2018年1-3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5,592,176.97 48,581,874.21 7,010,302.76 14.43
营业成本 46,458,372.87 40,730,109.64 5,728,263.23 14.06
财务费用 -730,923.75 -1,558,872.20 827,948.45 -53.11
其他收益 349,196.30 120,000.00 229,196.30 191.00
投资收益 3,106,671.48 1,955,686.57 1,150,984.91 58.85
资产处置收益 -6,556.67 927,194.33 -933,751.00 -100.71
营业外收入 853,804.41 69,572.94 784,231.47 1,127.21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医药流通产业市场拓展取得一定突破,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华大基金和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导致货币资金减少,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与上年同期理财产品的结算区间不一致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是上期子公司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乡镇房地产产生的收益。
(6)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国发大酒店注销,公司对其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确认无法支付的款项转入当期损益。
C、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9年1-3月 2018年1-3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9,907,849.65 -13,957,025.96 4,049,176.31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183,358,256.76 -30,997,524.09 214,355,780.8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640,000.00 -640,000.00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公司医药流通产业市场拓展取得一定突破,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资金回流,一季度末尚未购买新的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公司分支机构国发大酒店注销
公司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支机构国发大酒店的议案》,同意对国发大酒店进行注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手续。
2019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了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北)登记企销字[2019]第176号,准予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发大酒店注销登记。至此,国发大酒店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②国发海洋生物制药厂丸剂产品药品生产批文转让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分支机构国发海洋生物制药厂将其33个丸剂产品的药品批文以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由于受让方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一直未能履行产品批文转让所需的相关手续,导致产品批文过户手续无法办理。2016年12月,国发海洋生物制药厂与其解除了协议。
2016年年底,国发海洋生物制药厂将其33个丸剂产品的药品生产批文以4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广西区药监局递交了药品品种注册转移申请并获得了受理。截至2018年6月30日,国发海洋生物制药厂已全部收到丸剂产品药品生产批文的转让款410万元。由于丸剂产品药品生产批文过户手续还未完成。因此,公司尚未确认该笔收入。
2017年2月20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对于2017年3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提交研究资料的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申请,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按照《受理通知书》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三年内(即2019年年底前)完成相关技术研究工作并提交研究资料,逾期未提交的,相应技术转让注册申请直接不予批准。
根据国食药监注[2013]38号的规定:药品技术转让申请受理后,转入方药品生产企业应按品
规逐一完成相关技术研究工作,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开展后续技术审评工作。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相关要求的完成情况,组织开展技术审评,生产现场检查和样品检验,符合要求的,提出批准生产上市的意见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补充申请批件,核发药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原药品批准文号。
根据上述规定,转入方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即2019年12月底前按品规逐一完成33个丸剂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可能存在转入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技术审评工作,导致过户不能完成的风险。
截至2019年3月30日,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33个丸剂品种的技术评审资料上报至广西药监局。其中牛黄解毒丸等6个产品已通过专家评审及动态现场检查和抽检工作,待上报至国家药监局审批;其它丸剂品种,广西药监局将分批组织专家评审、进行生产现场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在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产品现场生产检查并向国家药监局上报资料。
③控股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与重庆三博江陵医院的合作方式进行了调整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香雅”)与重庆三博江陵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博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