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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依法取消有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公示(2023)年第16批

发布日期

2023-11-0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惠州市天安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坑梓禾场分店等1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请相关企业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5-2号金牛商业大厦,联系电话:0755-89369318。

  特此公示。

  附件: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2023)年第16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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