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5-11
银政办发[2017]89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银川市
现行有效
2017-05-11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89号
2017年5月1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75号)文件精神,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围绕推进健康银川、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进一步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建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不断完善服务内涵,增强群众主动签约意愿,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全市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契约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2017年,全市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2018年,全市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以上,居民续约率达到85%以上。
-2019年,全市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全市80%以上家庭都拥有1名家庭医生,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签约服务对象。实施家庭医生签约的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优先覆盖重点人群,分步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首先满足本市65岁以上老年居民、慢性病居民、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精神病、结核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签约需求,第二步则将重点人群的家庭成员纳入签约范围;第三步将主动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患者纳入签约范围;最后扩展到签约普通人群,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重点人群向全人群覆盖。在保证覆盖率的基础上,促进签约居民择优选择,逐步提高签约率,提高签约居民服务利用率。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签约服务主体。以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农村由全科医师(包括全科助理医师)、公卫医师和乡村医生组成,城市由全科医师、公卫医师和社区护士或执业助理医师组成。有条件的机构可吸收药剂师、心理咨询师等加入团队。每个家庭医生团队均可邀请一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互联网医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作为家庭医生团队的指导专家。原则上以行政村或社区居委会为单元,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500户左右,人数在2000人左右。
(三)签约服务方式。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通过契约化的方式由家庭医生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居民签约以签订协议书为标志,协议中明确签约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医保服务、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其他有关事项。签约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服务期满后,居民及其家庭可选择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
(四)签约服务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基本免费服务和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按照服务人群分为基本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和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不同人群签约服务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居民服务需求和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适当扩大服务包。签约服务内容如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项目规定内容向签约居民提供,主要包括:1.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2.居民健康教育;3.居民预防接种;4.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8.重性精神疾病及惊厥型癫痫患者管理;9.居民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0.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11.居民中医药保健服务;12.居民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基本医疗服务包内容主要包括:1.为签约居民至少提供30种以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2.为签约居民至少提供150种以上基本药物,并做到合理用药和提供健康医疗咨询服务;3.为签约居民至少提供3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4.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大病门诊及相应药品;5.为签约居民开展双向转诊服务;6.为签约居民提供就医指导;7.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
个性化健康服务包主要是针对签约居民健康状况和个人需求,提供不同的个性化服务,主要内容包括:1.开展家庭病床指导;2.指导慢性病患者规范用药;3.开展患者康复训练指导;4.提供家庭护理指导;5.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6.提供中医理疗保健服务;7.提供远程健康监测服务;8.提供专项健康检查与评估。
(五)签约服务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服务包费和签约服务费两部分组成,其中:服务包费是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包项目所需内容的成本支出费用。签约服务费是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服务项目内容难易程度确定的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的劳务报酬,原则上不纳入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额,专项用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和上级指导专家的绩效奖励,以激励家庭医生团队主动向居民开展签约服务,调动工作积极性。家庭医生团队内部签约服务费的分配比例,具体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省内、外知名专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指导家庭医生工作由物价部门另行定价。
(六)资金筹集及支付。
1.资金筹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服务居民个人三种方式承担。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为每有效签约人次20元/年,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承担10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签约人员基金支付5元,个人支付5元。流动人口签约服务费20元全部由个人承担,常住人口中未参保居民个人承担10元。签约服务费可按照年度预付70%,剩余30%经考核后支付。“五保户”“低保对象”、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计划生育奖特扶家庭等困难群体个人承担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支付。
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费由个人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承担,个人支付部分可由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签约服务费筹集标准可根据工作推进、经费增加和物价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资金支付。
基本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签约服务,经考核后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支付。
个性化有偿签约服务包分为初级包、中级包和高级包,(服务包内容及收费标准见附件)。具体如下:
初级包 每个20元标准,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标准内容的签约服务。
中级包 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在享受基本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和初级包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糖尿病等患者健康管理需求设计8个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按照协议注明“服务包”向个人收取相关经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高级包 针对特殊需求患者提供家庭病床指导、出诊、健康体检和上级医疗机构延长处方等服务,按照协议注明“服务包”向个人收取相关经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七)签约服务优惠政策。
1.优先诊疗。家庭医生应为签约居民提供优先诊疗服务,鼓励签约居民优先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发挥家庭医生初级诊疗、疾病甄别、合理转诊、健康管理的优势。
2.分类管理。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评估,综合利用诊疗记录信息、健康体检记录、健康筛查结果等信息,通过规范化的健康评估工具,对签约居民的基本健康状况进行科学评价,掌握签约居民及其家庭的主要健康需求并按照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和疾病恢复期人群进行分类管理,应对不同分类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3.预约门诊。实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预约门诊和上级医疗机构专家预约挂号,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指导患者选择上级二、三级医疗机构专家就诊,市、县级医疗机构专家号的20%下放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4.医保倾斜。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作用,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持政策,采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措施,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
5.长处方政策。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药目录(2016年版)》,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约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政策,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一次开具治疗性药物1-2月药量。
6.延伸处方。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病情的用药需求,对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签约居民,如其确需延续上级医疗机构长期用药医嘱以维持治疗的,在回到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时,家庭医生可根据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开具相同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上述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提供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由第三方配送公司开展配送工作,形成“基药+非基药”的药品使用联动机制。
7.“一对一”专家服务。对重点人群签约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可提供医联体或举办医院等上级二、三级医疗机构专科医师、互联网医疗专家作为签约居民“一对一”服务专家,每年提供至少一次面对面或远程会诊的疾病诊断和用药治疗指导。
8.落实双向转诊。在各二、三级医疗机构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联络办公室或相应部门,负责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接,建立家庭医生预约转诊绿色通道,通过预留门诊与住院资源,落实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现需要转诊患者,直接与上级医疗机构相应部门进行对接,上级医疗机构安排好专科门诊或住院病房等资源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通知患者,上下做到无缝对接。
9.家庭病床。优先为符合建立家庭病床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家庭病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开展医养结合,开设养老病床。
10.“互联网+医疗”。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家庭医生指导患者合理使用互联网医院平台开展远程会诊和疾病咨询,提供就诊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要求
(一)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一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激励机制,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医疗服务收支结余可按照规定提取奖励资金。完善内部激励机制,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推广标化工作量算法,将签约服务利用情况以及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收入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二是完善服务模式,探索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巡诊服务等多种形式服务。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对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持,配备医疗设施、出诊装备,并统一着装。采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二)建立信息化支撑系统。建立完善银川市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和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通过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签约实现居民签约信息唯一身份识别,实现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服务互动,利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或微信群、视频访视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慢病管理、预约挂号、预约转诊、检验检查报告查询、服务提醒、健康管理、远程医疗、在线支付等服务功能。建立家庭医生与上级医院的支持互动平台,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各级医疗机构间诊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卫生信息资源网络共享,优化市级卫生信息系统数据整合功能,使家庭医生能够掌握签约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信息。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挂号平台,建设患者追踪管理模块,实现患者全程转诊和疾病治疗流程有效管理。鼓励居民用可穿戴设备采集和上传个人健康信息。
(三)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村(居)委会要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在“世界家庭医生日”等重点卫生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和内容,要从签约居民就医感受入手,清晰、生动的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便民、利民、惠民的好处,提高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
五、实施要求
(一)稳步实施,扎实推进。为稳妥推进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各县(市)区在2017年6月前要做好前期数据统计、测算、方案细化、流程优化、信息化支持等准备工作,及时召开专项会议部署,做好舆论宣传。按照“重点人群优先、逐步推行”的原则,让签约居民能切实感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度。
(二)及时跟踪,全面评估。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跟踪指导,重点对签约服务的有效性、个性化签约服务包、长处方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并进一步完善方案,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考核和成效评估,为进一步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总结经验。2018年底对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辖区居民密切联系的纽带,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实家庭医生可调配与利用的医疗资源,提高家庭医生服务与管理水平,强化信息化体系,加强考核与监管。各级人社部门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保签约服务工作相融合,兼顾费用管理与服务绩效,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和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完善支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付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的相关要求,及时核拨相应经费,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物价部门根据物价收费标准并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特点,核定相应服务包收费标准。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家庭医生的责任目标,给予相匹配的资源投入,做实全面预算管理,形成对家庭医生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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