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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3-07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潍坊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3-07

颁发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年3月7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药品检验所:

  现将《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促进全市药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药品经营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药品流通产业发展,扩大我市药品流通规模,优化经营结构、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对于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构建和谐潍坊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潍发[2007]6号)《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及党的十七大、省第九届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任务,推动我市药品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食药监办[2008]1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市药品流通企业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药品法人批发企业48家,非法人批发企业5家,药品零售企业2683家,2007年全市药品经营企业销售额近60亿元,成为全省重要的医药物流中心。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市药品流通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经营成本高、流通模式传统单一、信息化水平低、物流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低、管理手段和作业技术比较原始等问题,制约了药品流通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强制实施GSP认证,淘汰了部分药品经营企业,但是由于监管手段难以替代宏观调控,《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制定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未能真正落实到位,药品经营集中度、规模化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导致了较为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影响了社会效益的发挥。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中心,以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为重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策扶持、重点培育、骨干带动、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加快发展药品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优化药品流通结构、促进药品流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增强药品流通服务功能,科学监管、依法行政,保障群众用药方便及时,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放心、便宜、合理,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重点培育2个经营规模10亿元以上,6个左右经营规模2亿元以上、储存配送能力强的药品现代物流企业;8个左右质量有保证、品种齐全、覆盖范围广泛、药学服务规范的连锁企业,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
  二是建立起覆盖城乡、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监管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监管水平明显增强。
  三是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行业自律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药品经营集中度和流通效率明显提高,药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明显提高。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大型药品物流企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结合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引导大型药品物流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合作的方式整合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合理配置药品市场资源,解决药品经营“低、小、散”的问题,扶持现有或在建药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扶持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康惠医药有限公司、山东海王星辰民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现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和奎文医药物流园的规划建设,建成全省医药物流中心。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建成区域性现代物流储存配送中心,鼓励中小型企业委托储存配送,实现资源整合,互利共赢。
  (二)加快药品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实现高速信息网与企业的互联互通。二是推进药品物流标准化建设。通过采取多渠道建议国家尽快制订相应的行业标准及行业法规,加快推进与药品物流标准化有关的药品条形码规范、药品物流容器标准、药品包装箱标准、药品仓储托盘标准、药品信息化标准等技术服务方面的建设,加快我市药品物流向规范化、高效化发展,实现与国际接轨。
  (三)提升药品研制水平。鼓励研究创制新药。鼓励创新和新品种的研究申报;鼓励利用天然动植物、海洋生物资源研制用于癌症、肿瘤、艾滋病治疗或预防的新型药物和中药新药研制工作;鼓励研发单位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营造良好的研发环境,规范和完善新产品注册监管体系及研制现场核查管理,提高我市新产品研发的整体水平。重点扶持潍坊三维生物、沃华医药、康华生物等加快医药新产品研发步伐,运用监管手段和政策引导,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的引导和中药饮片源头监管,扶持建立1-2个中药材现代化种植基地,形成地道药材、特色药材等中药材优势种植区域。
  (四)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作。鼓励、引导、支持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其品种、价格、营销网络等不同优势,实现工商联合,互惠共盈,共同发展潍坊医药经济。重点扶持海王银河、康惠医药、远东医药、华潍医药、海王星辰民康医药连锁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与沃华医药、青州尧王、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等药品制剂生产企业的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发展药品服务业的领导,市局成立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呙智义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牛世礼、辛彦君、祝业光、刘文彬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品市场监督科,曹云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对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发展药品服务业与发挥本地优势和资源潜力相结合,切实培育当地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二)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要针对我市药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大案要案,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维护公平的竞争发展环境。二是继续实施“五制审批工作法”和“一事一人,一项一组”帮扶制度,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审批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实现企业许可、诚信体系等网上审批和监管,实现行政监督公开、公正、公平和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政务公开,为加快药品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四是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建设“远程动态监管系统”,实施数字化监管,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五是开展好以“抓规范、树形象、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文明规范药店”活动,在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以实现“六个统一”,做到“六个禁止”,开展“三项服务”为主线,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提升整体形象,促进快速发展。
  (三)加强政策支持。按照“政策扶持、重点培育、骨干带动、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努力为推进药品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药品服务业的发展。
  一是实行“扶优扶强”政策。通过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用政策引导企业走专业化分工、合作发展之路,鼓励、引导大型药品物流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合作的方式整合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合理配置药品市场资源,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大型批发企业。鼓励中小型企业依托第三方药品现代化物流,减少储运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有效推动药品服务业的发展。
  二是探索建立完善可行的企业退出机制。制定落实相关政策,引导现有药品经营企业正确选择企业经营模式,研究探索建立药品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药品生产经营条件、违法行为严重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低、小、散”企业,实施市场退出,做到优胜劣汰,实现良性循环。
  (四)加强配合协作。药品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总体部署上来,把推进药品服务业发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在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政府和经济综合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交流和沟通,以推动药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药品服务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形成全市关注服务业、支持服务业、参与服务业发展地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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