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
2018年3月
目录
董事长致辞......2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5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8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88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9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11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11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252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17年是医疗体制变革的大年,各种政策对行业影响深远。我们的经营管理团队带领全体员工创新规范,
开创了新局面。在本集团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丽珠2017年度经营业绩实现了不错的增长,令人欣喜。
随着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在以“患者为中心”的全新时代,医药行业加大创新规范步伐,只有不断研发出
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好产品,才能站在行业前沿。丽珠是一家拥有创新实力的民族制药企业,32年
来一直专注药物研发,近几年来投入到研发的比重越来越大。值得高兴的是,丽珠的研发走在了行业的前
列,拥有多个国家研发中心,特别是构建起了以“丽珠试剂+丽珠单抗+丽珠圣美+丽珠基因”的精准医疗
体系,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从丽珠得乐到艾普拉唑,从生物制药到精准医疗,丽珠都以创新驱动发展。
丽珠从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引入高端人才,到生产战略转型、建造先进生产研发平台,再到持续深入的营
销改革,从战略层面以创新的思维步步为营,打下了高速增长的坚强基石。
2017年回顾
2017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530.97百万元,同比增长11.49%;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487.70百万
元,同比增长440.74%;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428.68百万元,同比增长464.63%;若
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本公司2017年主营业务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0.02
百万元,同比增长20.16%。
基于本集团2017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结合本公司股东提议,董事会建议本集团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553,231,369股为基数,预期于2018年7月17
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进行分配。2017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尚待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从营销方面看,我们的营销团队在政策环境收紧下攻坚克难,完成了全年任务,营销改革取得了
显着的提升;从研发方面看,2017年成果显着,取得了多个生产及临床批件,最重要的是加强了两个研发
平台(单抗平台和微球中心平台)的建设,成为丽珠未来重要的潜力增长点;从战略转型看,我们正在从
传统的医药企业向生物制药+精准医疗战略转型,我们已整体搬迁到现代化医药产业园,公司有了更大的国
际化的发展空间。
2017年,我们完成了六大突破:(1)参芪扶正注射液新增袋装获批,成果来之不易;(2)注射用艾普拉唑
钠(公司的独家品种)获得生产批件;(3)丽珠单抗产品是公司布局精准医疗的重要一环,丽珠单抗6个
产品进入临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4)丽珠单抗第一个全球创新药物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顺利获
批美国临床试验,这是丽珠开拓国际市场又一突破;(5)维星股权成功出售,为本集团持续发展提供了资
金保障;(6)销售战略转型,确立了保障销售持续增长的战略方针:迎合规,抓下沉,做深做透市场。
同时,丽珠强调并力推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员工和股东和社会公众一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红利,因此,继
实施2015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之后,公司于2017年底推出了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待股东大会批准,
为本公司的快速增长起到了机制保障作用。
未来展望
丽珠是致力于人类生命健康的从业者,我们的经营目标就是要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对健康生活的需要。用
我们的产品让人们的生活质量更好,这是我们的工作核心和本质。
2018年,我们将牢牢抓住企业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全面完成经营任务,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继续加快营
销团队的建设,提高销售的整体实力;掌握好新修改的药品法,达到一致性评价的严格标准;加快生物制
药和精准医疗领域的研发,推进临床进度;灵活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质量效率;增强系
统化沟通,保证顺畅交流,建立起集团内部的共享机制,提高管理能力和团队素质,通过培训和学习打造
一支训练有素的管理团队。
未来,我们将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共同努力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行。我们将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更大丰
收,让股东、员工、公众投资者等相关利益人士分享企业发展的红利。
在此,我谨向各位股东、董事会成员、本集团管理层、所有雇员和合作伙伴对本集团的长期关心和支持表
示诚挚的感谢!
朱保国
董事长
2018年3月23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
重要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数据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书。
本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庄健莹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基于本公司股东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
31日本公司总股本553,231,369股为基数,预期于2018年7月1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重新调整分配总额进行分配(“年度派息计划”)。年度派息计划还需提交本公司二零一七
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
的风险因素和应对策略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
本年度报告涉及若干基于对未来政策和经济的主观假定和判断而作出的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会受到
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
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本年度报告分别以中文及英文编订。如中英文文本有任何差异,概以中文文本为准。
释义
本年度报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ivzonPharmaceuticalGroupInc.*,一家根据中
本公司、公司 指 国法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其A股于深交
所上市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监事 指 本公司监事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A股 指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在深交所上市及买卖
B股 指 本公司原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H股 指 本公司注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
卖
A股股东 指 本公司A股持有人
H股股东 指 本公司H股持有人
本年度、本年、本报告期、指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的十二个月
报告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 指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的十二个月
上年末、年初、期初 指 2016年12月31日
本年末、年末、报告期末、指 2017年12月31日
期末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指 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企业管治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公司章程》 指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B转H项目 指 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为H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及挂牌交易项目
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 指 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经修
订草案)
限制性股票 指 根据本公司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出之A股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380),于中国
健康元 指 注册成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及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之一
百业源 指 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天诚实业 指 天诚实业有限公司(TOPSINOINDUSTRIESLIMITED)
保科力 指 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丽珠单抗 指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制药厂 指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丽珠试剂 指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健康元 指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海滨制药 指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蓝宝制药 指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珠海维星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珠海市丽珠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一家于中
维星 指 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曾于出售事项完成前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
属公司
丽珠圣美 指 珠海丽珠圣美医疗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丽珠基因 指 珠海市丽珠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制药厂建议根据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条
出售事项 指 款及条件向珠海横琴维创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及制药厂所持有的维
星全部股本权益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人民币、RMB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港币、HKD 指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美元、USD 指 美元,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
巨潮网 指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网站 指 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A股 H股
丽珠医药注1、丽珠H代注
股票简称 丽珠集团 2
股票代码 000513 01513注1、299902注2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丽珠集团
公司的英文名称 LIVZONPHARMACEUTICALGROUPINC.*
公司的英文名称缩写 LIVZON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保国
国内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国内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90
国内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国内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9090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8号中国恒大中心13楼1301室
公司网址 www.livzon.com.cn
电子信箱 LIVZON_GROUP@livzon.com.cn
注1:2014年1月16日,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以介绍方式在香
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公司H股股票代码为01513,股票简称为丽珠医药。
注2:该简称和代码仅供本公司原境内B股股东自本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交易本公司的H股股份
使用。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亮 王曙光
联系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电话 (0756)8135888 (0756)8135888
传真 (0756)8886002 (0756)8886002
电子信箱 yangliang2014@livzon.com.cn wangshuguang2008@livzon.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本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香港登载本年度报告的网址 www.hkexnews.hk,www.livzon.com.cn
本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交所、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6174883094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最近十年,公司控股股东未有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淑燕、张芳
2.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的授权代表及所聘机构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的授权代表 陶德胜、杨亮
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 杨亮注
助理公司秘书及替任授权代表 郑碧玉(于2017年6月27日辞任,生效日期为2017年7月3日)
替任授权代表 袁蔼铃(于2017年7月3日获委任)
H股证券登记处名称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H股证券登记处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注:香港联交所已于2017年6月27日确认杨亮先生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项下资格出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
3.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 于春宇、徐卫力 2016年9月20日至
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2017年12月31日
4.公司聘请的本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七、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
1.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本年比上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年增减
营业收入 8,530,968.60 7,651,775.29 11.49% 6,620,516.545,544,233.784,618,680.0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28,684.56 784,353.61 464.63% 622,641.03 515,978.43 487,502.3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20,022.56 682,466.19 20.16% 538,364.28 463,031.47 462,159.19
基于您的浏览,68%的用户还关注了【企业竞争格局】
获取更多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格局数据查看权限
立即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免费查询
示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