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安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军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建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465,868,589.14 4,021,493,476.94 1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4,044,919,495.76 3,657,948,449.65 10.58%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9,725,095.82 21.20% 1,406,280,739.76 2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96,991,969.24 31.72% 607,309,152.78 3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9,452,360.06 33.34% 528,497,252.35 3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 218,275,241.55 -32.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18 31.72% 0.6530 32.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18 31.72% 0.6530 32.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2% 1.08% 15.64% 2.99%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07,513.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0,185,469.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0,787,987.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01,514.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0,976,075.0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813,827.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214,775.83
合计 78,811,900.4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45,024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安康 境内自然人 17.84% 165,885,348
重庆市晟康生物
科技开发有限公境内非国有法人 15.13% 140,737,784 质押 11,916,000
司
香港科康有限公境外法人
司 13.23% 123,022,541
新疆世辰股权投境内非国有法人
资有限合伙企业 3.66% 33,996,224
新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其他
红-个人分红 1.35% 12,523,344
-018L-FH002深
中央汇金资产管其他
理有限责任公司 1.15% 10,679,520
华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其他 0.92% 8,530,688
能保险产品
天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保其他 0.85% 7,927,309
赢理财1号
中国银行-嘉实
成长收益型证券其他 0.80% 7,400,000
投资基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其他 0.72% 6,718,648
红-团体分红
-018L-FH001深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 140,737,784人民币普通股
司 140,737,784
香港科康有限公司 123,022,541人民币普通股 123,022,541
安康 41,471,338人民币普通股 41,471,338
新疆世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3,996,224人民币普通股 33,996,2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12,523,344人民币普通股
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12,523,34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79,520人民币普通股 10,679,52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8,530,688人民币普通股
能保险产品 8,530,688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 7,927,309人民币普通股
赢理财1号 7,927,309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 7,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基金 7,4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6,718,648人民币普通股
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 6,718,648
上述第一、二、三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说明 -018L-FH001深同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于2015年11月4日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8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股票质押期限为一年。2016年7月15日,安康先生将已质押的2,880万股公司股份(2016年6月7日,公司实施每10股送6股派4元的分配方案,质押股票数量由1,800万股增加至2,880万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3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提前购回并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88.5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84%,本次质押解除
后,安康先生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4.41%,主要系公司销售货款以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4.83%,主要系公司收入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9.62%,主要系支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0.58%,主要系公司采浆量增加存货相应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3.91%,主要系公司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0.87%,主要系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94.62%,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5.36%,主要系公司收入增加相应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5.73%,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0.36%,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增加相应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4.07%,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6.89%,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0.01%,主要系本公司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54%,主要系采浆量增加相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40.85%,主要系本期理财投资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0.80%,主要系本期分配现金股利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引起的损害本公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本公司实际控2004年06 长期 正在严格
资时所作承诺 争承诺 制人安康先生承诺:"作为本公司月25日 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在与本公司构
成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任职,在其
经营业务中将不会利用其在本公
司及本公司股东中的地位从事任
何有损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行为。"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的
具体股东回报规划:1、公司可以
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2、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
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现金
分红条件的前提下,2015-2017年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董事会 股东回报承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未2015年04 2015-2017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诺 来三年(2015-2017年)公司原则月22日 年度 中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4、未来三年
(2015-2017)公司可以根据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
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
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
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
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至
度 25.00% 35.00%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至
间(万元) 73,639.87 79,531.06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8,9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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