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3
【2025 年 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樊献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熙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钱熙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中提及的财务预算、未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 性陈述,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 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 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 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决策风险。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终止上市情形,因公司 2024 年度经
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9.3.12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更多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3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5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会议决议。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津药业或*ST 龙津,股票代码 002750
审计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控股股东、群星投资 指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樊献俄先生
公司选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通常包括《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指定媒体 指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一家或多家,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国家药监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国家医保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局
MAH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病种分值(付费),详见《国家医疗保障局
DRG/DIP 指 关于印发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
48 号)
ANDA 指 仿制药生产注册申请(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CMO 指 受托生产厂商(Contract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
OTC 指 非处方(Over The Counter)药品
集采 指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 号)
工业大麻 指 《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所称的四氢大麻酚含量低于 0.3%
(干物质重量百分比)的大麻属原植物及其提取产品
龙津康佑 指 云南龙津康佑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龙津 指 云南中科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牧亚农业 指 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龙津 股票代码 002750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龙津药业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龙津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Kunming Longjin Pharmaceutic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Longjin Pharmaceutical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樊献俄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 789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65050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21 年 5 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现址,详见《关于完成住所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4)。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 78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50503
公司网址 http://www.longjin.com.cn/
电子信箱 kmljyy@vip.sina.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亚鹤 宁博
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
处兰茂路 789 号 处兰茂路 789 号
电话 0871-64179595 0871-64179595
传真 0871-68520855 0871-68520855
电子信箱 kmljyy@vip.sina.com kmljyy@vip.sin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62260401XJ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中审众环大厦 2-9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溪、戴华倩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 年 202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2 年
营业收入(元) 66,479,185.17 86,622,523.39 -23.25% 122,965,51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443,575.30 -70,941,451.11 41.58% -56,116,51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0,463,413.32 -81,104,829.65 37.78% -57,343,970.2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236,642.36 -39,260,741.79 12.80% -14,443,094.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35 -0.1771 41.56% -0.14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35 -0.1771 41.56% -0.14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4% -12.96% 4.52% -9.18%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2 年末
总资产(元) 574,398,586.84 631,634,251.67 -9.06% 747,205,227.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0,459,142.64 511,886,948.80 -8.09% 583,030,599.91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66,479,185.17 86,622,523.39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4,373,018.18 7,659,474.42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62,106,166.99 78,963,048.97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6,388,422.34 13,029,356.79 7,187,051.64 19,874,35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491,776.72 267,778.84 -5,106,035.06 -32,113,542.3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109,096.51 -5,311,468.75 -5,044,748.27 -33,998,099.7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764,302.80 -26,306,478.32 -1,661,379.50 -1,504,481.74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金额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23,771.44 -177,815.59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7,375,632.56 5,195,078.50 6,029,161.88
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585,381.26 298,970.27 264,650.11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1,197,411.33
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059,825.94 5,718,639.41 8,962,018.2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116,735.00
回
债务重组损益 962,569.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57,292.88 -306,459.77 -12,429,534.0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36,694.64 1,579,625.91 2,325,160.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47,520.66 125,793.91 293,272.21
合计 9,019,838.02 10,163,378.54 1,227,459.2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主营业务涵盖中西医药的研发、生产(包括药品 CMO 业务)与销售,并依托龙津康佑和中科龙津两个研发平台,在持续推进研发自主商业化的同时,探索对外转让、授权研发技术成果,构建技术成果转化业务形态。同时,公司还经营工业大麻种植、日化大健康产品、植物药原料提取等业务。
医药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医药医疗领域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人民健康意识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医药需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 年末,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31,031 万人,占 22.0%,其中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22,023 万人,占 15.6%,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同时,由于医
疗保健支出与年龄呈正相关性,在老龄化趋势加剧的情况下,药品需求始终具备刚性特征。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近 40 项国内、外发明专利,为《中国药典》灯盏花素及注射用灯盏花素标准起草单位,多次承担国家级和云南省级重大新药创制、国家中药标准化和产业振兴专项项目并成功结题,1 项化学 1.1 类创新药已获得临床试验批准。近年来公司获评“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中国中药企业百强榜”、“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榜单”、“云南省非公企业百强”等荣誉,主打品牌“龙津”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4 年,医药行业出台多项政策,聚焦医药、医疗、医保协同发展和治理,三医联动协同发展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化与高效化,对中药产业创新的支持为传统医药发展开辟新路径。国内医药领域合规治理进一步加大,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024 年 3 月,政府工作报告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首次将创新药列为新兴产业关键环节和新质生产力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加快创新药等产业发展,报告也同时提及,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严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
2024 年 5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 2024 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医药
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耗材集采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联采,中药集采由点到面,规则逐步完善。
2024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深入推广
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等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从多个层面对创新药予以支持;7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
2024 年 11 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
年)》,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 3159 种,其中西药 1765 种、中成药 1394 种。
2024 年 12 月,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首批扩围接续)》的公告,并于 2025 年 2 月公布中选结果,公司产品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中选单价维持不变,中选结果预计 202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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