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048
2018年07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樊献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华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饶华莹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中提及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本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决策风险。
风险因素详见第四节第十部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8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0
第五节重要事项.....................................................................................................................................18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2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25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6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27
第十节财务报告.....................................................................................................................................28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12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津药业
保荐机构 指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控股股东、群星投资 指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樊献俄先生
即药品销售过程中,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
两票制 指 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
医保目录 指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
指定媒体 指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龙津药业 股票代码 00275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龙津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KunmingLongjin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Longji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樊献俄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亚鹤 宁博
联系地址 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兰茂路789号 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兰茂路789号
电话 0871-68527500 0871-64179595
传真 0871-68527518 0871-68520855
电子信箱 kmljyy@vip.sina.com kmljyy@vip.sin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7,644,903.61 132,666,375.75 2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922,513.14 23,401,993.65 -5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586,172.02 18,546,269.77 -96.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42,959.78 23,991,794.20 -8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73 0.0584 -53.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73 0.0584 -53.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 3.43% -1.7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71,038,074.58 785,229,136.92 -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44,447,719.43 645,540,206.29 -0.1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492,564.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31.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669,168.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24,259.93
合计 10,336,341.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处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为中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为开发和生产天然植物药和化学药品冻干粉针剂的制药企业,拥有15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主要产品为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属高纯度中药冻干粉注射剂,主要用于治疗心脑血管疾病,产品具有活血化瘀、通络止痛的功效,主要用于治疗中风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灯盏花素原料药、包装材料和辅料等。其中:包装材料主要包括西林瓶、铝盖、胶塞等,辅料主要包括精氨酸、甘露醇等。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
每年初,生产中心根据营销中心制订的年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周转及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在此基础上,生产中心每月根据营销中心汇总的各销售大区下月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数量等制订下月各周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规定组织生产,秉承“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在生产过程中,技术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质量保证部(QA)对关键生产环节的中间产品、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监控,以保证不合格中间品不流入下一道工序;质量控制部(QC)对产成品按国家药品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
3、销售模式
本公司主要产品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销售终端为医疗机构。本公司设有营销中心具体负责本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在公立医疗机构市场,各级医院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方式限定药品准入范围,公司营销中心通过投标、议价等方式获得准入资格。本公司的产品销售采取“深度分销运营服务+专业化学术推广”的模式,即本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区域配送商及其以下各级配送商,配送商完成对医疗机构的配送,公司营销中心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学术服务支持。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占居民疾病死亡构成40%以上,已成为我国乃至世界第一致死因素,我国心脑血管疾病患病人数为2.9亿,患病率及死亡率仍处于上升阶段,心脑血管药物市场容量将持续扩大。(数据来源:《中国心脑血管报告2017》)
2017年治疗心脑血管中成药销售1,106亿元,是整个中成药销量最大的品类,占中成药市场的38.83%。在2017年脑血管中成药的通用名市场排名中,灯盏花素制剂排名第9位,占脑血管用中成药的2.4%。在2017年灯盏制剂的市场排名中,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排名第1位,占灯盏制剂市场的49.47%。(数据来源:米内网统计2017年数据)
2018年上半年以来公司实行学术共建的省份由2017年末的6个逐步增加,继续推进“1111”、“121”市场开发计划,召开各类学术会议300多场,覆盖有效人群4000多人次,各种学术推广项目初步取得成效,新增医疗机构较报告期初增加200多家,近千家在销医疗机构实现销量增长。
在销售端,公司通过签订“定向医院开发奖励”、“现有医院增量协议”、“即开发即奖励”等营销手段并举的方式,一定程度减少了下滑并保持市场份额稳定,产品各规格价格无变化。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无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无重大变化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产品优势
本公司主导产品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是灯盏花乙素的单体成分制剂,其纯度超过98%,完全能够按照化学药标准来衡量,是国内一直探讨的中西医结合方法及理论的典型案例,不良反应率低,被《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等多种临床路径指导文献收录。作为中药注射剂,注射用灯盏花素不仅符合中医中药理论,还可以用现代西医理论来解释其良好的临床疗效和很低的不良反应率。其质量控制标准项目对不溶性微粒、鞣质、草酸盐及树脂、重金属、砷盐等有害物质也有明确的控制要求;相关物质检测项目的要求程度,与化学药要求最严的杂质检测项目基本一致。
2、研发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药典》相关国家标准起草单位,持有灯盏花素原料药制备专利十余项。研发团队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灯盏花素的研究,持续关注其在不同科室、不同领域的临床应用,深入挖掘产品学术价值,不断进行二次开发。同时,本公司还依托研发中心,采用内部自主研发与外部引进吸收相结合的产品研发策略,开展以中草药活性成分及其衍生物、化药仿制药为对象的研究工作,积极进行心脑血管类、代谢类新药或仿制药的研发。
3、营销优势
经过多年摸索,本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公司总部设立营销中心,建立营销调研系统、营销实施系统和营销控制系统,以销售队伍为营销核心覆盖中标省份及非中标省份民营医疗机构,各区域销售经理负责完善商业渠道网络,在市场销售服务工作中,本公司从价值链整体统筹、合理分工、明确定位,深入开展学术推广活动,进行深度分销运营。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68亿元,同比增长26.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2.25万元,同比减少53.33%。2018年以来,与医药行业相关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进行了重大调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原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能;新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拟定包括医疗保险、药品价格在内的医疗保障制度并监督执行。可以预见,注射用灯盏花素受到医保目录用药限制的政策短期内不会改变,医疗保险对支付总额的控制(业内称“医保控费”)将更加严格,按病种支付范围还在扩大,报告期内,全国超过一半省份已经实施或试点按病种付费。
在政策显著变化的行业环境下,为巩固公司产品在细分市场的领导地位,公司重点围绕市场准入、销售策略、价格体系等展开优化工作,继续落实部分配送商业公司授信、健全配送渠道、学术共建、专家网络建设等市场营销策略,最终实现挖掘已开发医疗机构潜力和开发空白医疗机构的目的。
报告期内,除了区域医疗联合体(“医联体”)议价方式,跨地区采购、GPO(药品集中采购组织)采购等新型采购模式也在各地推进,对公司中标价格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公司优化营销中心各组成部门职能,根据各地二次议价的普遍发展趋势测算二次议价的变动幅度,本着开源节流的精神重新测算供应链体系的相关费用支出,得出符合公司价格管理体系要求的供应链结算价格以及谈判价格,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应对各级价格谈判,维护公司产品中标价格稳定。
另一方面,公司2017年以来推动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进入临床路径和指南等医学文献,主要包括《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心脏大血管外科、眼科分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心血管疾病、耳鼻咽喉疾病、肝胆疾病分册)。
截止报告期末,全国共有18个省级地方发布省级医保目录调整通知,其中10个省级地方完成省级医保目录调整,有部分省级地方(如北京、陕西、江西、新疆等)取消了部分中药注射剂的限制性支付条件。由此可见,尽管目前医保限制性支付对整个中成药制剂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制约,但是中成药发展的前景尤为可期,下半年公司在各地准入环境可能有所改善。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区域配送渠道拓展工作,将学术、市场、商务共建省份由目前的6个增至12个,开始确立重点学术省份学科带头人及核心专家,加强各级营销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综合素质提升,理论结合实践促进销量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冻干粉针剂生产线完成37批次生产任务,并于2018年5月接受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现场检查和审核,冻干粉针剂生产全过程及产品符合国家药品GMP标准。下半年,公司计划对生产线进行优化改造,并实现生产和运行数据自动化采集。
报告期内,公司新提交专利申请4件,新增专利公开7件,涉及注射用灯盏花素、注射用降纤酶等药品研究技术。公司研发项目继续围绕心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展开,化药1类新药ZKLJ02临床前研究已完成原料小试工艺研究,正在开展量效关系研究,该项目已纳入国家“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2018年专项和云南省“十三五”2018年重大科技专项;注射用灯盏花素、注射用生长抑素补充申请继续开展药学和处方工艺研究,注射用灯盏花素标准化建设持续投入,已完成项目预定投资额的80%;多个心脑血管化学药仿制报生产项目正在进行药学研究。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基于您的浏览,68%的用户还关注了【企业竞争格局】
获取更多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格局数据查看权限
立即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免费查询
示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