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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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司燕霞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 4,554,878,274.85 4,602,908,981.74 -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959,205,752.55 2,843,169,706.20 4.08%
总股本(股) 295,721,852.00 295,721,852.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0.01 9.61 4.1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892,862,698.79 749,385,019.01 1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7,291,231.12 125,815,417.35 -6.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3,979,956.38 118,304,818.20 13.2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45 0.40 12.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3 -6.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3 -6.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4% 4.88% 减少 0.8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8% 4.46% 减少 0.68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7,599.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2,130,166.86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5,536,835.64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9,862.60
小计 8,029,26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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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4,326.19
所得税影响额 -371,105.13
合计 7,623,834.0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9,329(其中 B 股股东数 8,212 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7,510,167 人民币普通股
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50,660,052 境内上市外资股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10,295,547 境内上市外资股
GAOLING FUND,L.P. 10,258,112 境内上市外资股
中国农业银行-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250,02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5,892,943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829,28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887,43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878,296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 目 期末金额(元) 期初金额(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时,加大承兑汇
应收票据 88,113,442.56 171,033,783.72 -48.48%
票背书支付方式力度所致。
主要系丽珠制药厂新厂建设、以及利民车间技
在建工程 398,970,230.66 148,841,628.16 168.05%
改工程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25,637,619.63 39,028,703.01 -34.31%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冲应收账款所致。
主要系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到期
其他流动负债 200,000,000.00 400,000,000,.00 -50.00%
偿还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 目 本期金额(元) 上期金额(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随销售收入增长,城建税及教育费附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757,363.91 8,351,082.68 40.79%
加相应增加所致。
主要系销售业务扩大及销售模式改革而增
销售费用 320,103,016.74 174,436,383.41 83.51%
加业务投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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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4,885,220.34 -1,365,483.72 257.76%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格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971,946.09 1,541,484.96 222.54%
变动所致。
投资收益 347,088.76 -693,022.78 150.08% 主要系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营业外收入 2,612,890.25 11,690,162.11 -77.65% 主要系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 目 本期金额(元) 上期金额(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主要系销售改革影响,处方药销售回款增
889,352,722.29 675,234,349.70 31.71%
现金 加所致。
主要系随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支付的增值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9,595,034.42 98,584,528.88 31.46%
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主要系销售改革,费用支付率提高,销售业
340,933,100.04 187,318,033.83 82.01%
的现金 务费用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16,870.13 19,433.44 5647.16% 主要系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宁夏丽珠工业园项目
213,873,211.70 53,807,149.52 297.48%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及利民技改项目工程款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单抗公司收到健康元投资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00,000.00 -100.00%
款,而本期未有发生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外币贷款到期置换,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405,000.00 59,215,460.00 -58.79%
而本期未发生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公司 2011 年度第一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21,688,903.53 3,073,977.57 605.56% 期短期融资券利息款以及向丽珠试剂公司
支付的现金
小数股东支付分红款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发行第一期短期融资
- 800,000.00 -100.00%
关的现金 券支付发行费,而本报告期未发生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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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承诺事项
1、2002年,本公司与韩国一洋药品株式会社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同意本公司独占、不可撤消PPI(质子泵抑制剂)化合物专
利使用权以及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为了生产、加工、销售而独占使用一洋的专利。协议签订应支付250万美元入门费,截
至2008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本公司同意自产品开始销售起前三年,按产品销售额10%的比例给一洋提成,在这三年后
的五年中,按销售额8%的比例提成,余下的时间至2014年7月22日(协议到期日)按销售额6%的比例提成。2009年起已开
始销售并按协议规定支付销售提成。
2、2005年,本公司与韩国LG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G公司”)签订许可与供货协议,就受让与Gemifloxacin Mesy
late知识产权相关的许可证,支付甲磺酸吉米沙星针剂、片剂许可费用各USD100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均已全额支付)
协议规定:
协议生效日后的第一个五个营业年之内,本公司上述最终片剂产品的净销售额达到150万包(每包3片 ), LG公司应在本公司
向其提交净销售额证书后两个月内一次性向本公司返还税后USD50万元。同时,在协议有效期内(截止2015年年底),本公
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净销售额的1.5%税后金额向LG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2008年起已开始销售并按协议规定支
付特许权使用费。
协议生效日后的第一个五个营业年之内,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上述最终针剂产品净销售额的10%税后金额向LG公司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在第六个营业年至协议期限届满可终止期间(截止2019年年底),本公司应在每季度